序
那是一个很美丽的乡村,所有的魅力在于村外的一个湖泊;那是一个长宽各一百里的湖泊,在干旱的北方并不多见,而在这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更显得像一碧罕有的明珠。村里仅是一片居住区,除了房子还是房子;而村外却保留了不知多少年前的树木,茂盛而静谧,围绕着湖泊。在湖泊的西面是一个高高的土坝,也不知是哪年的杰作,格挡着一条河和湖,只知道土坝上也是粗壮的树木。在湖的东面有一排排的房子,居住着很多村民。他家就住在这里。湖泊从这儿开始向南绵延,养育着两个镇的数千亩农田,除灌溉外,还有很多水产。
因为有了这个湖,也就有了很多的故事传说。不过在人们眼里,这个湖并不总是“温柔”的。在这个湖中间和靠近土坝的地方,水深从无人知,小时候他听母亲说曾有一个水性特别好的小伙子,潜水试探,结果绳子断了,小伙子也没有上来,过了几天,人们在水草中捞出小伙子的尸体,而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去探究过。不过他长大以后,也颇不赞叹同,湖里水草很多,各种各样,千奇百怪,有细叶的、有肥叶的、有硬如针尖的,而且水草杂乱生长,虽说湖面显得平静,其实多少米以后它们肯定交错丛生,而那小伙子应该是没有探到底,硬想探到底,结果被水草压倒下面,而上面的人只知道拽绳子,结果可想而知。这里最奇的在于水草。……………
第一编 回忆 第一章 少年
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从小便对女性充满了幻想。十二岁以前或许只是懵懂,而十二岁以后便是明确的暗恋了。十二岁以前或者说十四岁以前他只知道玩乐,捎带着学习,头脑简单,想法从来不会很多,只是略微能辨别是非罢了;而十二岁到十四岁也仅仅把女性当做泄欲工具,连自己的老师也不放过,心灵有些异变。
十五岁那年,他就突然长大了,似乎懂得了人生,而且学会了总结经验;也学会了回忆过去,并打算痛改前非。他记起了十岁时的班主任,那是一个很有才华的老师,不但教他们语文,并教他们唱歌,给他们上体育课,这对从未接触过这些事情的他们来说,无疑充满了惊奇和乐趣;他至今还记着那次六一儿童节中被校长毙了的一个节目,只是因为他的声音过粗;而且让他们团结,要热爱祖国,要助人为乐,他们并不能理解很多,但他们每个人都热爱这个老师,而且也尽量去做。而他更是喜欢他了,因为老师还教了他一套太极拳和一些防身擒拿的办法,还有就是篮球。
是的,他开始认为是这位好老师带给了他转机,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老师的学识、嗓音,还有魁梧的身材(那个时候他个头小),让他深深的感动,心里总想着要学他的样子。这时候的他面对了现实,他开始热爱学习,也乐观的生活,学会了幽默。老师总是一张笑脸,那是一种真情的流露。而他也学会了为别人着想,带来许多快乐。记得当时有个热播的电视剧,描写的是关于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里面有个张巧嘴的角色,只因为嘴巧,他的同学们也便叫他巧嘴了,只是性别有异。
那时他有了朋友,是的,有了两个非常优秀的朋友。他和其中的一个经常一起回家,玩耍,说形影不离也不为过。因为朋友非常优秀,自己稍差一些,,而且自己性格又有些张扬,所以好事者便也讥笑他为“跟屁虫”,然而这终究不能阻挡他们的友谊。他也不在乎他们的只言片语,虽然他们当面说出这句话,他也会涨红了脸,辩解道:“这是友谊!”静下心来他还是赞叹人们为什么总会提起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道理。不过似乎连命运也嫉妒他们之间的友谊:在五年小学快要结束的时候,夺走了那份珍贵的友谊,两个人从此也踏上陌路。
他想起了那种懵懂。八周岁时和一个女孩子同桌,看到同位的脸蛋脸蛋十分漂亮,嘴唇像抹了什么似的鲜艳,他回家便在自家的一张高高的桌子上刻下了她的名字,直到现在那个名字还在那张桌子上,只是桌子已经不高了;十岁那年,他和伙伴们玩耍,众人混乱中,问了一个跌倒的女孩,像电视里的镜头那样,他也假装跟着跌倒,然后是以后那女孩子都会远远的躲着他;十一岁时,他喜欢看数学老师,老师长得很丰满,夏天的时候,她穿着长裙,但裙尾并不能掩盖所有,只因为有一条缝,挺长;当老师走动的时候,或者在黑斑和同学们之间来个急转身,小腿就会露出一部分,很白。他想当时肯定会有很多的男孩子注意的,但只因为他看得出了神,才在老师让他回答问题的时候,茫然不知所措,被老师狠狠的抽了背部,还以为老师看出了心思,自个儿羞得满脸红。但到后来,他又把目光聚焦同学们,那是因为班里传开了老师的丑闻,并且同学们一致认为老师带的那本《红楼梦》属于淫秽书刊,虽然那三个字用繁体字写的,但终有人认识。他也跟着大家的说法走,虽然有时也觉得这样很不好。这会儿已是小学末期了,他和那个好友的关系已有些淡薄。他在同学们中发现了许多漂亮的女孩,虽然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什么算是漂亮,只觉得见到时不感到讨厌,看不见时总会想的那一类,属于漂亮的女孩。
每想到这段往事,他总会带着一丝讥讽的微笑;然而令他坐立不安,浑身麻痒的往事却也是有的。他讨厌那些欺负同学的人,而自己在八岁到十岁间却经常被人欺负。这个时候他总要攥紧拳头,紧抿着嘴唇。虽然被打倒却从不求饶,是的,他从不求饶。打死也不求饶,他说过。
第二章 十五岁的琐事
十二岁开始时,只让他感觉轻松,这段生活是美的,虽然美中不足。当他站在十五岁的角度,看待十二岁到十四岁似的经历时,心里只有了痛,只是大学里才感到那段时光的美好。那时他虽不是学习上的佼佼者,但也不落后。像许多同学一样,他玩的疯狂,以至于班主任总找他谈话,这也许是那个时候最沉重的时刻了,然而也是喜欢的,班主任年轻漂亮,长腿美女。总想着那个时候在篮球场上尽情投篮,中午在烈日下和同学玩乒乓球,还要注意是否被年级主任察觉,在教室里和同学打架嬉闹,在办公室里挨老师的批。他似乎从来都是个问题学生,但又是那种不让人太过失望的学生。这时的他只有两个玩伴,他们同村,而且和其中一个是小学同学;关系挺好,经常战于乒乓球台前,游戏机上。或者感受钓鱼的乐趣。他很喜欢钓鱼,只是他们总没有多少耐性。
班里有很多漂亮的女生,于是深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不断遐想。有的时候连敬爱的班主任也只能爱而不敬了。不过这两年的时间也太短了,而且他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只是痴想一片。如果人脑能够分类储存人的思想,那他大脑的很大一部分可能储存着那些肮脏不堪的思想。然而这两年也还是有收获的,而且身体的发育很充分,初一那年就有了八字胡。
十五岁的那年,他变了。他相信环境能够影响人,也能够彻底改变一个人,但他不承认别人会对自己产生影响。他看到很多小学同学,初一初二时的同学,都下了学;想起姐姐被迫下学工作。他终于想到自己的事情,该怎么办?前两年的他,绝对不会想着以后的事情,就这样一步步的走吧。虽然母亲关心他的学习,年年捧一个奖状回家。然而这刻,他变了,学会了思考。
他对母亲说,如果考不上一个较好的高中,就不上了。母亲只有短暂的沉默,而后让他好好的学。他只能答应。是的,虽然父母都关心他的学习,但只能看到学习的结果,而过程,只有他自己进行。父母对他的事情了解很少,而且也读不懂他的心思。只是默默祝福,似乎都有一层难以言语的隔阂,或者说表现太友好,显得有些丢失尊严。他不想看到母亲心碎的样子,只能答案。要知道学到现在也很不容易了,人们总认为上学无用。
当他站在高中的教室里的时候,他十六岁。回想去年的生活。
十五岁那年,真的很重要。他认为这又是他的一个转折。他不再像过去两年的疯狂和无知,而转入自卑和沉默,虽然有时也和同学辩论是非,搞得对方面红耳赤。因为自卑,他越自大,他总认为自己有种超强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多半来自于对自己身躯的信任。他自信与自己的身体,也就开始鄙视了女性,当然排除个别。是的,他有时候很不乐意和女生交往,不过由于他天生对女性充满好奇,所以并不是总不和女生交流的,有时也喜欢来点黑色幽默。
他拼命的学习,也不断的思考,给自己寻找精神支柱。他羡慕那些轻松就能学好的同学,但还是按自己的路走。虽然每次考试都是一次打击,但他总认为这不是关键的一次。应该把自己的最好状态表现给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变得冷静乃至冷漠了,即使面对过去的班主任,那个曾多次帮助他的好老师,他也只是笑笑,因为他认为是她的管教不严纵容了他,是她让他把大量时间扔给了乒乓球台和喧闹的教室,虽然她曾动情地说:“你觉得你的生活怎样?你认为你和他们都一样吗?你有聪明的小脑瓜,但你却不知道好好利用开发。你认为他们中哪个是你知己?换句话说,你有知己吗?还有,你如果不明白这些道理,还整天闷皮贪玩,那你这辈子就没什么救了!”老师漂亮的大眼睛充满了动人的关怀。是的,他承认自己没有知己,只是有种用热闹来躲避孤独的心态。然而老师的教育除了鼓励外对他没有起到作用。
站在十六岁的角度,他仔细回想着十五岁那年的点点滴滴。班主任是位高大威猛汉字,他简直要佩服他了,因为老师太壮实里了,不过最终还是被慑服了。那是一个早上,他领着几个同学打扫卫生,宿舍里有个同学乱翻东西,他便与那人理论,一语不合便打了起来,结果都被“请进”办公室。天都知道屋里会发生什么事情。班主任第一堂课就强调他的“治军策略”,而他们进去之时,老师趴在办公桌上睡觉,而靠窗的办公桌前是年级主任。美梦即断,上级亲临,他的大头皮鞋在老上级的鼓励下狠狠地咬上了他们的大腿,连带着半只手也被袭击了。他敢说这是自上学以来最为严重的惩罚,虽然比那个同学少挨几记耳光,虽然以前也挨过,但也不过是眼角冒几颗小星星;而这次腿几近不能行走,手指也麻了一刻钟。所幸的是没有伤及尾骨。果然是军人的风姿!
十五岁年那年,同班的表弟说姥爷去世了。这时的他已经在为他这个不幸家庭感到悲哀,也有种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欲望。而爷爷的去世,无疑也成了一种哀痛;哀痛的原因还有一个,爷爷去世前总是抱怨他的不孝行为: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他带着同学回家。爷爷在路边和他打招呼;由于人多,他没有注意到,等他感觉到有一只手伸向他的时候,已骑过去了。虽然他解释了许多,但爷爷总不能释怀。爷爷是那个时期过来的普通人,也是所谓的“根正苗红”的人。然而现实的残酷,先让老人耳背,再夺去了老人的双脚,最终夺去了老人的生命,享年七十三,看惯了风雨,一生也没有留下什么遗愿。他回家的那个晚上,流了泪,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老去的人流泪。记得四岁那年,老奶奶过世,虽然她曾背过他(奶奶是不愿看管他的),但他却不知道应该为这样的事情哭泣;记得六岁那年,大伯去世,他只知道大娘哭得悲痛乃至晕厥过去;记得七岁那年,姥爷去世,他只记得母亲的哭,自己虽然面露沉重,却哭不出来;看来演员也是不容易的。是的,他长大了,他曾因家里未准备饭菜而哭,但那是心急的表现。现在他真正地为一个老人哭。他从来不知道哭是什么,何以哭,他也不轻易哭。但这刻是一种难以抑制的流露。
十五岁那年,他有了朋友,一个叫姜科,一个叫潘新。这是他第二次感觉到拥有朋友的甜蜜,鉴于第一次失掉友谊的无奈,他学会了忍让和包容。是的,知己是包容的结果,友谊是不自私换来的真情。他们一起进餐,学习,谈天说地;他们时常怄气,这时总有另外一个人做和事老。友谊似乎建立的很牢固,而且是个三脚架,或许三个人的友谊更牢固。是的,三个人,但以前也是三个人,只是以前的三个人没有像现在这般的沟通;而过去两年间的三个人虽然也沟通,却只能称得上玩伴,他们既争强好胜,又不会静下心去仔细认知对方;而当他仔细观察对方的时候,才发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很简单。只有现在的三个人,他们确实挺幸福,虽然这有些受环境所迫,虽然他总是深深埋藏自己的情感和恐惧,以至于他们两个人更易于接近对方。记得那时他经常失眠,而由于住宿的缘故,不能维持以前的种种想法,只能独自尝着这凄惨的苦。所以他不想在睡觉的时候,受到任何人的打扰。但他们两个人总是私语到半夜,再加之其他人的私语声、呼噜声、梦话,让他头痛,虽然关系不错,但他也常不顾这个,以为他要保证第二天的学习,因为他学习要差许多,需要更多的经历去学习。这样的公共环境总不能令人满意,集体的概念确实很好,只是这集体中的人们生活上的素质总是参差不齐。不过即使晚上有那么一点小风波,到了第二天一切风平浪静,谈笑极其自然,昨晚也没发生什么嘛。他们有时也会待在他家里,过几天湖上漂泊的日子,找一点人生的感觉,最重要的是捉些鱼,得到些收获,感受付出与回报的比例。
前面说过,他自卑,但他也自大。他总是有些倔强,任谁也说服不了他。这一点到颇得父亲之风,只是他总争取简单解决问题的机会,以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为理由。他的体质很好,这点与父亲却大相径庭,得到更多母亲的遗传。初三那时要考体育,每天下课练习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生是立定跳远和仰卧起坐。他不担心这个问题,担心的只是时间和学习,看着不断流逝的日子,掰着手指算“大限”的到来,感到焦急;虽然他不看重每次的考试,但那样的成绩对一个始终努力的人来说,多少会有些心伤的,再坚持不懈的人也会为挫折沉闷的。不过体质的训练依旧难免,他只喜欢体育课上的锻炼,可以打篮球。班主任把男生分成三组,按体质分,一组组长为他,二组组长为姜科,三组组长为潘新。也许班主任也在意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体质上他最好,而学习上他最差。这时他唯一可以笑话潘新的也只有这么一点资本了;而到后来却翻了过来,只是身高比他高,论体质还是难以超越的。
那个时候学校会在课间播放一些激情向上的歌曲,像我的未来不是梦等。但在以后感想的时候,也只在意一个有着很甜美声音的女孩唱的《明天会更好》,还有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每当他听着这些声音时,心里总有些激荡,像村里湖泊的水浪,好像他抓住了人生中某种重要的东西,让他充满了自信。像这样的歌曲,真的会让人产生共鸣,那时的他极讨厌听那些伤感的流行曲,总以为那些人太过悲观,太放不下以前的事情,也太过虚伪。他虽不常听音乐,也不晓得音律,但他在前两年里也受过音乐老师的夸奖,只是后来随着身体的发育,他的声音粗重了,然而就这样的一种声音,没想到会被人们认为充满了磁性,男人的标志!也许那时候他值得骄傲的事情太少了,以至于还记得美术老师的称赞,那是他有些闷皮(调皮,这是当时办主任的赞誉。),终究还是害羞的,尽管老师坚持让他到黑板前画一幅给同学们做示范。他还是拒绝了。得到A++就好了,他想。
想到这些,他笑了。是的,多么美好的记忆!只有过去的时候才感觉美好。他想起了那位风趣的历史老师。虽然那时中考历史坚持“开卷有益”的“原则”,但老师还是让每个人对历史课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他用笑脸调动同学们的兴趣,用知识折服学生们,老师的课总是轻松愉快的,而学生们也能从中掌握知识。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一堂很有趣的课:那节课正复习到欧美资产阶级革命的蓬勃发展,讲到英国的伊丽莎白、法国的拿破仑和美国的林肯。老师心血来潮,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好主意,于是把全班分成三个国家,中间的六排,平分为英国(北三排)和法国(南三排),并很快选出领导人;剩下的南排和北排为美国,老师转了一圈,也看了一遍,最后却停在他的桌子前,让他来领导美国,他先是一愣,随后欣然接受。老师宣布了“游戏规则”:每一国都有属于本国的题目,回答正确算过关,答错或者没有及时挑出答手,由另外两国抢答,答对国可从题目原属国获得一国民;每次一题,依次轮流;三位领导人需要发挥领导能力,题目给出时,需要从本国国民中选出答手,领导人亦可自答。
游戏就这样开始了,同学们都很积极。而他,美国的总统,这个极喜欢亚伯拉罕林肯的人,这刻也很高兴,他笑了。同学们能感觉到他微笑的力量,只是极少见他笑。他对课本知识熟知无遗,凭着美国强大的人才资源和这位屡次自答的总统,他们从英国获得两个国民,从法国获得一个国民。下课铃声响了。
想到这些事情,似乎仍嫌不够。他忽然记起了数学老师,那个教过他两年小学教程的老师,在他们毕业后就来了初级中学,至于这样的调动,连老师也不明白因为什么。在前两年里她曾教过他一节课,不过幸运的是她又教了他十五岁那年的数学。这时候的他并不像其他小时候同学那样,看不惯这个老师了,他很荣幸再遇到这位老师。虽然那一年他的数学考试从未及格过,以至于她要语重心长,并谈及以前的班主任;他动容了,因为这是他心灵上的一道光,而这道光因为某事受了伤。他听了有些难过,以前和老师的关系很好。但现在却因为学习压力和老同学们之间的生疏,他们再也没有集体去拜访那位才华横溢的班主任。至于其他人是否拜访过老师,他并不知道。
转眼间,十六岁来了。而年刚过不久,家里有位老人辞世了,同伴堂姐和他请了假。事情真是无可奈何的发生了。在于他,甚至在于送葬的很多人,并没有显示出太多的伤心。每个人都一个终点,何必要为老去的人而过多的哀伤呢!这或许是一种解脱。年前年后,他都参加了葬礼,但却感受不同。从此时起他或许有点儿麻木了,以为丧事也是不必要大恸的。
然而那一年,他沉默着,大多数时间都给了学习和日记本,时而还要忍着失眠的苦和脚冷的痛。从这个时候起,他喜欢写东西了,写自己的感受、经验和心得。他开始崇拜与自己的觉悟,不再为小事情而心烦意乱。虽然有时他会坐立不安,但总能从中得到解脱。他从那时忘记了笑,人类最美好的心态表征,他变得古板,沉闷,总是锁着眉。他有时候会和别人激烈的讨论,那是因为他觉得有必要讨论;而有时他会一句话也不说,无论对方尴尬与否。而对于女孩子更是无言了,他想那个时候的女孩子也是不会去接近一个总是板着脸的男生的,他极少和女生聊天,尽管他不曾忘记观察她们。他开始讨厌女生了,大男子主义占据了他大半颗心,或者说是讥笑,笑她们的矫揉造作,她们的虚弱。然而那时在他的天地里关于女生的想法,除了极少数的肮脏外,所剩的也就是批判。当然他不会和她们理论,也不屑于和她们理论,有时候他在想如果她们长大了或许就会改变了吧。他恨透了她们,而他会以为,她们眼里不会有他。呵呵,不算公平吗?只是人的眼睛并不是容下所有人的。而前两年的同学不会这么认为他,至少女孩子总想让他做弟弟,只是他的脾气捉摸不定,她们或许会评价为“活泼而疯狂”、或者“自大而蔑视一切”。
就在那一年,他极寂寞,极劳累,过得很不快活,总觉得被压抑着。但他还是幸福的,仅是结果的出人意料和自己的意料之中,还在于他终于找到了他所该爱的那种类型的女孩,虽然那时不喜欢和女生打交道,但他的心却时刻惦记着这群与自己不同的人。他观察着一个一个从他面前走过、跑过、谈笑而过的女生,虽然不动声色,连眼睛也没有刻意去追逐,但他在自己的脑海里,为她们绘好了诸多女生的模样:那个跑起来像柳枝的女生,时而那一挥袖竟也像金庸里的女侠;那个走起路来摇摇晃晃,顶着一个大而圆的脸蛋,眉毛颇有几分王熙凤的风采,怎么看她的腿都像稻草一样,风一吹就要摔倒;那个看起来想尊石佛的女生,动作简单,表情淡漠………是的,还有她,严格地说,这应该是他一生中真正爱的开始,她在他的心目中有着很高的地位。那时候的他,总是在女孩堆里寻找她的影子,注视她那淡笑的脸,他是那么的渴望看到她,使远远的观察即使她和别人讨论问题也罢,即使没有意识到他的存在。他以为他的爱可以崇高了。
她叫林艳。皮肤白皙,有时候看起来苍白;梳着短发;比他矮一点,然而真正打动他的,是她的性格,她的举止谈吐和不露多少喜怒哀乐的眼睛,刚开始看上去似乎觉得他眼睛里载着许多愁水,很忧郁的眼神,以为她会是个冰美人,但时间长了,他发现她的冷漠外表并不能掩饰炙热的心,因为他觉得她的眼睛有时会闪现出一种热切的期望,只是这种情感被某种事物阻止了。从这点上来说,他掩饰的要好一点,当然他宁愿相信她毫无掩饰的意思。至于那种事物是什么,他以后才知道。现在该谈及他对她的其他感觉了,她像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在那个躁动的花季,她没有浮躁的心情,至少他未曾见过她坐立不安;她很稳重,即使再令人着急的事情,她也会娓娓道来;贵而不娇,很谦虚,虽然学习很好,家境很好;她说话平静,从不大声说话,除了老师让她读课文时,她才会提高一点嗓音但却很快读完,这时的她可能有些害羞和惶急;只是让他感到遗憾,因为他很想多听一会儿她那甜美的声音,他觉得《明天会更好的》的演唱者,那个有着甜甜声音的女孩,也不过如此了,相对而言,他更喜欢她的声音。
就这样,他的感情系上了一个女孩,虽然他们并没有交往多少,而且他也承认她对他不会有太多太好的印象,毕竟那时他就象一潭毫无波澜的池塘,水深寂静;虽然她和堂姐的感情极好,但他依然爱着她。他从未向人透漏过这份感情,一方面因为她太优秀,另一方面在这个层面上尚没有让他足够信任的人,可与他分享。他和她并未曾亲密交谈,唯一一次的近距离接触是一堂化学实验课,化学老师把他们分到一个小组,两个人在一张宽大的实验桌前,那时候实验室较小,而人又多,实话是经费不足,无法提供更多的设备设施。他很紧张,以至于把钉子放进试管时,未注意到钉子尖是朝下的,等倒进硫酸时才发现试管漏了。这时他愣了起来,心里想该怎么办,原本就紧张的他此时便像热锅上的蚂蚁了;而她却依然平静,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拿过试管找到化学老师,老师给了一个新的。他看着这一过程,心想十多个班共用一个实验室,根本就无法测定是哪个班的过错,更何况哪个人了!不过他那时总认为女生在老师面前总是容易说话的。得了好处却想了这些。
他从不嫉妒他人,他总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道路,每个人的道路自该自己走。他选择了自己的路,也就平静地走着。然而当他暗恋上他的时候,为她的浅浅的笑,为她的微微张合的嘴而心动的时候,而且当他认为不得对她有半点亵渎的时候,他知道她这样的女孩,会和他走一样的路,会有和他一样的心态的。而他却只能远远的观察她,还怕别人会发现他的隐私,这时他只能寄托于嫉妒了,他开始嫉妒她的同桌,那个和她差不多优秀的男孩,男孩的父亲是校长。他嫉妒别人,这是第一次,他总自以为是,认为嫉妒乃是无能的表现。然而这时的他却终究难免,因为他确实感到无能为力了,他的条件都不足以让他有改变的可能,至少现在是。更何况他那顽强的自尊,究竟是要让失掉还是要他获得呢?不过略做宽慰的是他们仅为同桌而已,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举动。他也就把这份纯洁的单相思式的爱情沉在心底。只在看不到她的时候才在脑海里一遍遍“有关她的片段。
站在十六岁的教室里,他想了很多,然而那已经过去,他能做的只是让他们沉寂了。
第三章 十八岁的故事
他终于站在大学的教室里,这时的心,没有太多的激动,仅仅十八年,却让人感觉他似乎经历了太多的事情,那是一种年轻人不该有的成熟。这时的他已不会像孩子般天真的微笑了,现设的确给了他太多的感受,那是一种精神压力,旁观者或许不以为然,然而对他来说也算得上是一种没有结局的折磨,总是矛盾着,如果不是他善于逃避,恐怕他现在就要在精神病医院里生活了。他想起过去三年的种种事情。那三年简直像炼狱里的时光,他几近疯掉!他开始否认以前的种种认识,种种让他引以为豪的认识,也就是说他现在等于在纠正以前的“错”! 一个人如果没有做够的勇气,恐怕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而他的结局是苦苦挣扎,他开始感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助了,性格也变得异常沉重。有一次回家,他对着一面试衣镜(他喜欢照镜子)做了一个笑脸,那镜子里的人像是在哭,一年的时间便是他失去了笑!可悲啊,人!他想那三年的前两年,他努力着,尽管他看似已无任何升学的希望,但他总不肯放弃。真也许是没有被他否定的地方了。也许他知道,现在只有他能够决定自己的路了。况且每次看到父亲送饭送钱的情景,他的脸是红的,他的心是痛的。这样他没有理由放弃!然而当他沉浮于自己感情漩涡的时候,却不曾知晓父亲的苦楚!父亲总是默默递上松的东西,很快在校园消失,完全没有在家时的风采。
父亲是个倔强的人,一个普通的人,一个充满怨恨的人。父亲的性情,他想,肯定拜环境所赐。父亲没有上过学,在父亲小的时候,家境贫寒,只能供一两个人上学,但父亲有五个兄弟姐妹,父亲引以为傲的只有年轻的时候能推动很重的手推车。家庭的事情令父亲气恼,曾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不过几天后又回来了。在这个家庭里,总不愿看到奶奶,说不几句就和奶奶吵起来了,只是这个时候奶奶却显得平静而冷淡,似乎父亲的这种表现正和说奶奶意!母亲后来也说奶奶很会“逼”死人,并拿老奶奶、大伯做例子。父亲很无知,却大吹大擂,以为国家大事都在掌握之中。然而父亲有近十年的时间不曾让他感觉到家的温暖,以至于他对父亲这个概念都很模糊。
他揣起钱,提着干粮走回教室。一个人默默地坐下,继续无休止的思考题。他并不在乎同学的看法,也许这是他从父亲那里得来的唯一的好品质——不屈服 倔强自大。他从来不向任何人示弱,包括老师。他在同学们面前乐观而又狂妄,不曾显现他的悲伤一面。在这两年里,尝着落的滋味,把起的味忘了多,这也许算得上能屈能伸了吧!
然而他忍了,忍住一切,心中只怀有一个希望,便是成功!这个人生永恒的话题,永不为人类所弃的欲望,创造了多少奇迹。他也想这种感觉。
十七岁刚开始,学校分了文理科。他选了文科,以为自己已经对物理感到无力了,是一种思维上的障碍,让他无法理解部分知识。新的班级,新的气息,在这个班级里无论发生过多少事情,他都淡淡的看,冷冷的言。只有他一个人默默地承受一切,虽然他和同学们依旧笑谈。他内心的孤独寂寞和痛苦也只有他的日记本知道了吧。
两年里写了四个作文本,他记着自己的事情,脸上带着讽刺。那时的他除了把头向着窗外就是对着日记本发呆,心中却一刻也不平静。这刻,他有恨了,像嫉妒一样,恨也是无奈的表征。然而他终究难免。他恨一切!
当他进入最后一年时,一个最大而又最微不足道的打击让他哭了一次,只一次!这样的事情中就是很无奈的。
一个周末,那已经是寒冬之际了,学校要求上交学杂费,给学生放了假。那个星期天,父亲的病似乎又加重了,上次回家时,父亲还能骑着单车到处奔波,而此刻却只能卧于床榻了。不过从昨天医生的诊治来看,明显好转;而且今天医生还会给他诊治一番。他跟医生打过招呼后,便揣着千多余钱返校了,没有一点不好的预感。父亲的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可以下地干活,可以撒网捕鱼;坏的时候却面部浮肿懒得下床,又兼天气寒冷,易于患脚冷痛,这一点与爷爷无异。市医院的诊断是心脏病、肺气肿、再加不明之症,“似乎”存在多种病候,结论是治不好了。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星期天竟成了永别日,就连昨天去看望***三个姑妈,在顺便看望父亲时,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父亲是久病,而且反复不定。就在人们意料不到时,那个寒冷的冬天,父亲走了。而至于那个医生是否来过,是否诊治过,也只父亲知道了。
母亲下班回家的时候,只看到父亲坐在沙发上,上半身披着棉袄,直着一只手臂,平伸向门口,似乎要抓住什么似的;看屋里情形,父亲刚烫完脚。至于父亲是否挣扎过,母亲说没有什么特别迹象。一切就这样的平静。这个一向倔强的父亲,从不肯承认自己的虚弱,就这样的走了。
他被接回家,在进家门之前,他没有想到父亲会去,只想到可能是父亲病重,需要照料。然而在进门的那一刻,看着打开的屋门和屋里昏黄的灯光下,移动着的身影,西安的忙碌而有序,他明白了:父亲走了,毫无先兆的走了。那夜真冷!他既感到沉重,又觉得肩上的担子似乎在减轻。
众人忙着给父亲穿丧衣。而他站在旁边,看着平时没有见过的热情的人们,一动也不动,紧紧攥这拳头,死生大事也!等到众人忙完退出后,屋里只剩下了母亲和姐姐,还有他和父亲的遗体。哦,刚才好像听到姐姐进家门时哭声,因为父亲懦弱,姐姐早早的退了学,和母亲一起支撑着家,供他上学,因为自己不能上学,她把一切希望都给了弟弟,但还是不能原谅父亲,从何时起,姐姐每年只回几趟家,有时还问他当你看到同学的爸爸开着车去接他们的时候,有何感受?其实他很看淡这个的,答案不是姐姐想要的。如果说家还像个家,那是因为母亲。
母女三个人坐在草上,看着躺在屋中间的人。呵呵结束了,父亲就这样的走了。母亲又跟孩子们讲了些父亲年少时的事情,包括前面讲到的。关于这门亲事,乃是封建婚姻的形式,同村姨夫介绍的。父亲的嘴唇是紫色的,这是生来具有的;母亲说在看到父亲的第一刻,就感觉这个人不可靠,但那时却因为这桩“换亲”所迫,再加上姥爷姥姥的哄骗,不得已中却又傻傻的嫁了过来。以至于母亲抱怨的时候,总提到被骗了一辈子。他有很多姨夫,也就是说母亲有很多姐妹。
他看着父亲,听着母亲的叙述。以前那个倔强的人走了,只剩下任人摆布的躯体。他想,多么滑稽呀!他想到以后的自己,这才感觉到这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他是不爱父亲的,如果爱,何以面对父亲的失去而没有应有的伤痛呢?
十年了。十年是个什么概念?十年可以让一个孩子变得懂事,让一个少年成熟,让一个青年稳重,也可以让一个老者逝去。从他八岁起,父亲就认定自己有了病,但那时体质上好。大伯逝世后,父亲像失掉了什么似的,再也不能让这个家感到温暖了。有的只是嗜酒成风,吸烟成性,然后和母亲争吵。
随后的几天送葬。同村姨夫为父亲的事张罗着,似乎对不起母亲。不过这样的事情,没有人能想到将来是什么样子,好事者总能找到理由,但那有什么用,面对着已经发生的事情,再多的言语也是枉然!“换亲”的另一主角舅舅也无动于衷,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看着这群忙碌的人,想着人这一生,却总是沉默着。从第一个晚上起,他就不曾哭过,或许麻木了。但它却是哭不出来,因为他心不痛,并没有感到一种失去。对于父亲,这个十多年不曾给家里带来温暖,而且还要时时与自己的病,与自己的脾气抗争,还要忍受周围冷漠的眼光和背地里的长舌言语的人,终究无泪可留,只有哭腔,而这哭腔连技巧性都没有,以至于哑了嗓子,连哭声也小了许多。他没有悲伤,只有为父亲祝福了。父亲活着也是一种折磨呀。大姑说父亲是憋死的,因为身体不好,总不能给家里带来些什么,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受住这些;二姑说昨天的病导致的;三姑只是简单的附和了二姑几声,她不想卷入这场无意义的讨论。不过二姑后来在背地里的意思是父亲被母亲克死的,还和姥姥吵了架。奶奶哭了,看着自己的儿子又去了一个,只能抱怨母亲不给父亲看病。母亲呢,忍着!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上一辈的恩怨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他无法也不想插手。这么多年他始终能坚持着。而他只能劝说母亲,不要太过悲伤,也不要理会那些没有理智的言语。
就这样送走了父亲,在一片同情声中,他感到一点点父亲生前感觉不到的温暖。没了父亲,在人们眼中,总是可怜的。不过在他,却也没什么,他总认为父爱可以找替代品,而母爱是断断不可能被替代的。一切似乎平静了。只是后来家里有人说是母亲毒死了父亲,是呀,毒!母亲为何不十年前毒死父亲,而要在他高考之际,做出这样的事情。这个社会总是有那么一些人,有着灵敏的嗅觉,并善于忙中寻找空闲,最重要的是似乎有着灵敏嗅觉的总有一根长长的舌头。于是闲言碎语多了起来。
那天下午,他学不下去了。于是找了个未曾使用过的笔记本,写父亲的故事,写着写着,心有所通;正费解间,有个同学打扰,他哭了,这是父亲去世后,第一次发自内心的哭,这种哭很奇特,无法克制,为父亲为家为母亲。还有这社会总是不给你过多的时间,让你享受一个人的感觉。老师给了些安慰,他哪里需要什么安慰,只是需要一个人好好的思考,需要一个自己的天空,那里无人打扰。可怜的是那个同学很莫名其瞄了。
想过这些伤心事,也就是心里的一瞬间波动。已在刹那间,这早晚的事,又何必大恸。只是徒剩“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感慨,古人的感情总是细腻。他站在大学的教室里,看着窗外异乡的天,其实都一样的。轻叹一口气。
他在那三年里,过的平凡,沉重,却也平静。对女孩子的渴望越强烈了。在父权衰弱的家庭里,他对女性有着很强烈的意识,一种亲近感,超越性别的歧视。也在这样的家庭中,他越藐视权威,藐视命运;越相信自己,更容易充满动力;不知道为什么,这或许是母爱的影响。对这个社会也就抱有更大的乐观,相信自己能够改变社会。
遗憾的是,三年里遇到的女孩子都显得高深莫测:漂亮的太过放荡,她们或许明白青春;不漂亮的太过自卑,只是埋头苦学;有的自信得自私,有的只能破罐子破摔。每个人都承受着许多,却还是装作平静,保持着不该有的矜持!他只遇到一个让她满意的女孩。
这个女孩,有着林艳一样的性格,只是更冷漠,更加娇小,更令人费解。她被好事者列为班花。她不急躁,而且态度冷淡,当然分人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似乎旁观者永远是她。他认为她心太冷,不,应该说她看的更透彻。或许她承受了太多。据说她的那次哭泣是因为一个男生对她的追求,那一封最终交到班主任手里的信。这一点费解,或许不解风情被吓哭了吧。而他,依旧冷热兼具,总喜欢玩弄些含沙射影、弦外含音的话语,以至于班主任也经常恼火。他依然静静的观察着从自己身边走过、跑过、说笑而过的女生。她们已不像以前的那些女孩子了,总喜欢隐藏自己的感情,却时而也流露一点,显得极有内涵。在他以为只是虚伪。他总是这样的看待别人,纯粹自以为是,却觉之有理。对他有好感的女生竟也让他很不客气的气哭了。
好的无法追求,而且那时也无法追求。不过当他在大一给她写情书的时候,只遭到拒绝,这是个意料之中的结局,对方的心并不容易被轻易打开,况且他的理论也不见得符合她的性格。不过这是以后的事情了。好的无法追求,于是退而求其次,寻找些可以满足暂时需要的人。
他依旧是一副古板的模样。依旧是那种不甚讨人喜欢的问题学生,教室里经常站着的有他。他人表示友好,他也不领情,确实很过分。他喜欢一个人沿着学校西边一里地外的河边走,喜欢看着水发呆,看夕阳的光,看着波光粼粼里的黑点,那是一对情侣在放风筝,他们很投入,可惜他没有相机。不经常和女生交往,见到时也就颇为尴尬,还会害羞的点点头,匆忙走过;而至女生的邀请或者送什么东西给他,他会委婉的拒绝。不过他的心依旧是热的,总喜欢关心别人。他虽古板,并显迂腐之态,但他喜欢开朗活泼的人。在他,以为这样的人尤其是女生,才是自然的、不加多少伪饰的好孩子。有那么几个女孩或许对他有点好感,只是他不曾察觉。他只在乎自己的追求,坚持自己的想法,从不在乎别人的,即使有关于他!有个女生,后来他们经常联系,他感到高兴,这是一个无忧无虑、却又喜欢大喊大叫的女生。懂得她,便会知晓什么叫喜怒无常,什么叫没有原因。
那三年的爱情没有进展,他只是不断的积蓄力量,却从未释放过一次。若总是满足种子的需求,它终究要发芽生根,长成大树。这道理谁不懂?
想到这些事情,他依旧只是在眉间加了道纹,时而讽刺性的一笑。什么是刹那芳华?他想,当你以快的速度回顾着经历过的酸甜苦辣,似乎一刹那尝尽了这些味道,这便是刹那芳华了!爱是什么?他在心底深深的问。他想自己是不爱父亲的,“逝者是最容易得到原谅的”,有人说。但他以为父亲并未做错什么,无需原谅;他爱母亲,是的,爱极了母亲。母亲是多么的坚强呀!他从心里抹掉“父亲”,而加重母亲的分量,他只能让活着的人尝到幸福的味道,父亲无福消受了。“物是人非事事休!”他轻声念叨。
第二编 大学的故事 第一章 点滴兄妹情
大学开始了。他心里有些高兴,看着新环境,一切都是陌生的,一切意味着从头开始。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由不懂事到董事,由陌生到熟悉,由开始到结束,总是这样的旋转,像一部小说,应该说小说像生活。有一种人,总不安于一种恒定不变的生活状态,总想在某个阶段生活在这一状态,而在另一阶段,生活在另一状态中。这样他才不会感到厌烦,可以保持一颗永远好奇的心。她就是这样的一种人,所以面对过去的时候,再美好的生活也没有一丝挽留的意思。失去也意味着收获。他选的专业是法学,这个专业是他费劲查找到的专业,自己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选这个专业,只知道看着有些像自己的性格。可以更好的发挥自己的理论,那是一种正直和正义的结合。
他被办主任任命为临时负责人,相当于临时班长,替同学们安排一下集体生活,传达一些老师的意思。毕竟大家尚未熟悉,所以人人都些拘谨,尽量保持着友好的心态。在人人相陌生的时候,由于大家不知道各自的性格,自然都收敛着性情。而作为班长,临时的,首要任务就是组建一个热闹的班集体,那就是尽快让大家熟悉起来,所以他经常到各个宿舍与同学们聊天,并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小问题;再者,他经常召集大家集合与篮球场上,切磋球技。这一切都建立了他在同学们心中的位置。而又凭着英俊的面孔,和稳重而又幽默的谈吐,让同学们感到轻松愉快。大家似乎觉得他性格就像他的习惯一样自然,历来如此。其实不然,他现在是一扫以前的古板迂腐之态,代之以爽朗幽默之风。他以为以前把自己搞的太累了,倒不如释放青春,驰骋理想。他变了,又一次的改变,恢复了四年以前的状态,只是更显成熟了,有时候也像个活泼的孩子。他从来不以一种特殊的姿态对待同学们,只觉得现在人都大了,应该都能做出理智的选择。在这个社会里需要民主,现在的生活不应该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官场应酬。在新的道路上,他要踏响人生的脚步。
他们很快进入大学第一场风暴——军训。他以前未参加过过军训,有许多同学在高中时已经参加过了。关于这件事情也巧得很,他上初一和高一那年,学校里的活动全被连绵的雨阻止了,而高中的军训也就未曾举行。军训挺累,每天都要拖着个疲惫的身躯回宿舍,这时总能听到舍友的抱怨,抱怨声最响的是他的两个上铺他们宿舍共六人,上铺四个,下铺两个,说得具体些,他的邻铺是三个人的书架和电脑桌。那两个人都是白净皮肤,一身富贵气,这时候的他们无心坐在电脑前骂游戏的不顺手了,代之以躺在床上念叨教官的严厉。六个人五台电脑,只有他没有。他羡慕,不过看着他们每天疯狂的游戏,更清楚自己不能拥有了。军训持续到十一长假的开始。
十一长假不过七天,他还是回了家,毕竟第一次出远门,家才是最熟悉的,况且还有那熏陶他的湖水。到了家乡,进家门之前就听到很多的话了。
“儿子,妈给你找个爸,怎样?”母亲有些不自然的开口,似乎有些心神不定。
“只要您觉得合适,儿子一点也不反对。”他毫不犹豫,姐姐很支持的,已经告诉过他了。他想家里的气氛对母亲没有好处,而现在他也无法给母亲以好的生活,况且他上学也需要支持的,总不能劳累母亲吧。母亲没有再说些什么,但他看得出,在妈憔悴的脸上,透露着淡淡高兴。他没有多问些什么,因为回家前经过小姨家,这是母亲唯一的妹妹,和母亲差不多大。她的表情似乎在替母亲高兴。据说对方是个官儿。母亲打算领他到那边看看,但他一个假期都逃避这个问题,每天早起床驾上船窜到湖中去,说体验久违的自然风情。早晚的事情,能晚就晚。几天里只是略微得知对方家里只有个女儿,和他一般大,可能小几个月。
假期转眼而逝,他又返校。现在的他已成熟了多,谈话举止都有一定的标准。他终于明白以前老师所谓的天堂,生活和学习都是异样的轻松。他并不抱怨什么,只是做一个班长该做的事情,做一个学生该做的事情。由于学校迎来了国家的教育评估,他们才显得忙碌了一些,大一新生课余时间较多,他们刚从牢笼中冲飞了出来,没有多少心思认真学习,学校里的一些事情尽可能的交给大一学生完成,较忙的是大二;大三大四的师兄们都忙于学习考研和找工作。即使这样,新生还是有很多时间,像他们宿舍,由于学院不组织晚自习,所以他们晚上不是在球场上晃动身影,便坐在电脑前,网游。
十一长假以后,他总是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有的短信真会让他感到好笑;他不喜欢跟生人联系,短信也懒得发。而对方又振铃,只是不接他的电话。
“哥哥,哥哥。我是你妹妹,我们同校的。”这是振铃后的又条短信,与以前发的大同小异,只是更显亲密。他仔细想了想,好像没有妹妹,所有亲戚家只有姐姐,没能够给他当妹妹的。打电话对方还是不接,他隐约感到对方是继父之女了。
“我是易龙,如果是我妹妹,应该知道我的名字。若不知道,抱歉,你发错了。”易晴晴看到这条短信,只觉得好笑。如果不知道你的名字,谁会理你?易晴晴便是继父易震中的女儿,当时还未搬到一起住,况且他未随母亲去他们家。
“切,还真有一股小男生的味道呢。”易晴晴看着手机道。她学新闻系,活泼开朗自不用说,又有些精灵古怪。新闻系的女生就像现在的记者,似乎已经成为卫冕之王,自信十足。易晴晴报新闻系起初遭到了父亲的反对,父亲的意思是让她报经贸或者管理专业,这容易进机关工作,也不是那种很累的工作。但对于这娇纵的女儿,老头儿也没办法,毕竟她亲去世的的早,自己一手养大,溺爱的紧。
“我是易晴晴,我爸是易震中。”易龙知道这后面的名字。一个电话过去,对方终于接了。
“哥,你终于给妹妹回短信了。”对方声音娇嫩甜美,微含嗔恼。“我不习惯跟陌生人交流的,呵呵,你应该先告诉我你的名字。”“切,小男生。你不是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应该与不应该?”她的语气里充满了胜利的味道,很是高兴。“呵呵,你看过我的空间,不过那是就事而论的。”
“周末有时间吗,哥?我们见个面吧。”“我想没问题呀。”他说,“到时候我约你吧。”“那我等着呢!到时候别忘了。”易晴晴很高兴的挂了电话。他感觉就像虚幻的小说一样。
这么联系着,像久别的好友,谈得自然似乎意趣相投。而这件事情也牵动了两个宿舍,那时同学们最多的是空闲时间,都在嚼着这个话题。他舍友说你这妹妹声音真好听,老大,见了以后别吝啬呀!他说还没见面呢。她舍友说你这哥哥声音很有磁性呀,而且学法律的!大一的学生们像笼子里放出的鸟儿,久别了绿树指头、空阔蓝天后,重新寻找到飞翔的机会,有的是尽情释放憋久了的力量,有的却是迷失了方向;在这个与以前十多年的学习生涯大相径庭的生活里,他们享受着愉悦,放松着心情,没有一丝压力,也缺少了动力。他们暂时放下了许久的面具,今天他们施展本性!…………
转眼周末,两个人见了面。在秋风中,点点黄叶飘落,毕竟金秋时节,最是宜人。诺大个校园布置的整齐而有层次,不过似乎也装不下许多个学生:篮球场上“嘭嘭”直响,足球场上亦是你来我往,网球场上最是稀疏,却也有拿着拍子找不到自己的地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育爱好。在宣传栏前,众多人之间,有两个人看着对方。距离并不算远。
“还真是个帅哥哥。”她咬了下嘴唇,心里噔噔直响,好像从未听到这么响的心跳声。她很少主动和陌生人打招呼,虽然电话里和和他谈的自然,但第一次见面,竟也有些紧张,他主动靠前了一步。
“易晴晴吗?”他问,毫无扭捏之态。其实电话里已告知对方的服饰了。“嗯,……哥?”她心里乱糟糟的,只是应了声。突然感觉到从后面传来一股力量,把她推动了一步,两个人相距又近了一步。易龙转眼瞧去,那是从妹妹身后涌出来三四个女生,故意挤了她一下,其中一个似乎在妹妹的耳边说了句话,她们又看了他一眼,嬉笑而过。她登时醒转过来,等她回过神,那群人已走远,却把她羞得满脸通红。
“你同学们吗?”他问,用尽量轻松的语气。他有些想不明白,电话里那个活泼调皮的女孩怎么变成了面前羞红着脸的白雪公主。女孩的心让人捉摸不定呀。
“是的。”易晴晴终于制住了自己的心绪。“我们到学生咖啡厅吧,那里气氛会比较好一点,不像这里太热了。”他没感到热,到怕了咖啡馆感到热。他从未进过咖啡厅,但还是答应了,总不能显得太土了吧。
在咖啡厅里,易晴晴终于活跃起来,一边招呼着服务员,一边满嘴喊着哥哥,显得很亲切。他尽量保持着轻松,虽然初次进入这样的地方,感觉还不错,环境很好,气氛挺符合他的要求。只是他没注意到旁边的眼光,在其他人看来,他们算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了,初恋的人们。那眼光中有羡慕,有嫉妒;连服务员竟也自以为然的、不失时机的夸赞了一句,他正要澄清,易晴晴却以“谢谢你的夸赞”打断了他的话,搞得他有些局促了。“我们没必要和她说清楚吧!”她说的也有道理。他们聊了很久,在欢快轻松中度过了一天,彼此感觉很好。
易晴晴刚回了宿舍,舍友们就围了上来,都问怎么样,有的还说要挂着他。
“挺帅的把?!”她满脸幸福的道,“你们都看到了,还要我说什么。”
“是挺帅,只是皮肤有些黑。”宿舍里自认为老大的说,“声音也好听,性格怎么样?”
“咳咳咳,不羞啊,只是见了一面,你就问人家性格,好像给自己选王子似的。”老三打趣道。又看着易晴晴,那神色象在暗示她回答老大的问题。
言谈举止都很好呀,也挺幽默。“易晴晴答道,这像在描述自己的男朋友。”而且任你怎么撒娇,人家也是微笑着,没有一点厌烦的神色。“
“哎,老小,你得摆正心态。那是你哥啊。你可不能把它当男友了。”老三说道,她今天推了易晴晴,现在就数她嘴快。
“哪有啊!我当然知道他是我哥,有这样的哥高兴不行吗?你今天撞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说着,就要举了拳打闹,心里只是想,要不是我可该多好!
“还不是为你好,你看你,一见帅哥就跟魂没了死的。”说到他的痒处,她只是笑了笑,停了脚步。
“老三你就贫吧,其实你心里那点东西,我们还看不出来!还成天嚷着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老大发话道,众姐妹们热热闹闹。
而他的舍友们也以差不多的态度对待了他,他只是说确实很漂亮。
“老大就是老大,认个妹妹都这么漂亮,只是无缘相见。”舍友不掩羡慕之色。(他并未说明这个妹妹是怎么认的)。
“拿照片给你们看看。”他说。虽然不喜欢和贵之人打交道,但现在他也变的容纳事物了,毕竟每个人都要扮演自己的角色!
“有照片不早说啊,太对不起兄弟了。”陈志豪说,这是个富商之子,养的白嫩如位小姐,挺帅气,军训时他抱怨的最多!正要拿他的手机。
“现在还没有,她说回头把照片发到我手机上。”他甩了甩肩头,正要伸手从书桌上拿手机,却被舍友抢先了。
“老大,你已见过,就让兄弟们见识见识吧!”拿手机的道这家伙最能起哄,姓潘名晶,和潘新差不多,善言惯道,哄女孩的好手。
“好吧,只是别争抢!”一语双关。其他人正打算行动,但又要表现出己的漫不经心。
“你看他那猴急的样子。老大妹妹肯定看不上。”众人都笑。其实他们都知道,这只从生活中取点乐子而已,并没有认真的。他也知道天下何处无芳草,岂为一女着急。陪着玩呗,六张电脑桌,只有他的桌面放着一部电话机,空闲处最多,其他人都是一台电脑。他到同学的电脑上冲浪了。
伴着一声手机铃响,潘晶马上按下手机键,等待着,众人都伸着头,挤在旁边,却是一条短信。
“哥哥,我要发我的照片了,注意接收啊。”众人狂晕。没想到对方这么吊人胃口,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今天易龙易晴晴聊了很多内容,说道各自的同学,都是嬉笑而谈,毕竟大一新鲜劲尚未退却;更谈到男生对女生的心态和女生对男生的心态。他就在合适的时候开了个玩笑,说给他张照片让他们开开眼,真没想到妹妹竟高兴的答应了。
易晴晴发完短息就笑个不停,舍友们也说够吊胃口了。
“那群家伙肯定要狂晕了,老小你有这套功夫呀。”老三说。现在的情况,学习很轻松,纪律也不算严,这里才能嗅点人权的味道。而这群开朗的女孩在自己的天地里更是彰显自由。
一声铃又响了。舍友马上警觉,眉头大皱,心内一阵乱跳,连自己都感觉莫名其妙。
“哇塞,这么漂亮。”潘晶道。“粉面含春,眼若铜铃,明亮有神,樱桃小口,皮肤这么白。老大,这这照片没经过加工吧?”这家伙总是满嘴蹶词。手机已被陈志豪抢去。
“怎么会加工?根本就不用加工!他盯着屏幕,移动着鼠标,独自的应着。
“真的!我就喜欢扎着高翘马尾的女孩。我追定了,老大你得仗义啊!”陈志豪道,“以后就叫大哥了!”众人都笑。
“真没想到老大你会和她拜兄妹,而没有交了女朋友。要是我早就揽到怀里来了,”潘晶道,“不过我还是不敢追的,这样的女孩,我驾驭不了!”
“呵呵,胡说话。不过我也挺后悔呢!”他笑道,看着这群蠢蠢欲动的男生。
“你别后悔了,这样就很好。”陈志豪道。忙喊着大哥。手机终于传到自己手里了,他看了看,微笑。
“老大,你别帮忙,我和他公平竞争。”那官家子弟说,“只不过你得提供些机会。”他看了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两个人还真较上劲了。
“好,咱兄弟当然好说话……”他说,下边的话已经明了,没有说下去。
日子还是平平淡淡的过着。他几乎每天下午和她一起吃饭,有时候周末还得陪着逛街,女孩好像天生就是好奇的动物,一条街也没有什么,而她们总是能从不显眼的地方找出亮点,然后兴奋上一阵子。易晴晴感动之余,仍有遗憾之处,哥哥总是哥哥,从不多出一份感情,而这是她渴望的。
又是一个周末,易晴晴打算买台电脑,舍友起先以为她是为自己买的,因为他的那台笔记本十一假后没有被带过来。以青青好装作不懂电脑的样子,然他陪着。他把这个消息透漏给陈志豪与公子哥儿,一个手舞足蹈,忙说天赐良缘;而另一个只能唉声叹气了。
“便宜你小子。我学生会还有点事情。”公子哥儿是预备党员,进了学生会就被提为副部,还真当成了一回事,“不过我们得约定,在她答应之前都不得动手动脚。”
“你真废话,欠鄙视!我敢动手大哥还不把我劈了。”富家哥们头一甩,满脸鄙夷的神色,我对电脑就像对中国人民币的演变一样熟悉!哪一套是哪一年出的都清清楚楚。我给她当参谋,然后再帮她搬进宿舍,展示我的力量,也可以一睹群芳。“
于是,陈志豪满怀信心的出发了。易晴晴早明白这家伙的意思,更明白她哥哥的借口。
“我哥真开例会啊?”还是忍不住问了。
“怎么不信啊。信不过你哥,不,咱哥。还信不过我?”这家伙如此回答。
“切,臭美!”他们走了一个上午,逛了几家商场,却仍不能让易晴晴满意。陈志豪累得“灰头土脸”,而易晴晴却是兴致未满。
“不会吧,衰哥!”她笑道,俊美的脸蛋顿时像开了一朵花,引人入胜,“走了这么一会儿,就这么累呀?”心里却说想追我,你的坚持住,她对陈的印象还算不错,否则怎么会让他陪这么长时间。
“我的大小姐。”陈满脸苦笑,“走了大半天了,你就是不满意。我们可逛了很多商场了。再这么走下去就得到二手市场了。”以他的经验,这个市的电脑商场不会很多,消费水平在那儿摆着呢!
“那好吧,就前面那个了!”她笑指着一个巨大牌匾,“XX电脑专售中心。”
“你是不是事先选好了这个地方?”陈问道,那神色真有不堪重负之态。
“这个吗,你就不要管了。嘿嘿,你去不去?”她故作生气状。
“当然去,这还不听你的吗?”他们进了电脑专售中心。很快选好了一台液晶显示屏的台式电脑。
“选这一台,你也挺专业嘛!”陈一看这款,感觉自己被骗了似的,“不过女生还是买台笔记本比较合适,那样轻便!”
“不我专业了,而是你这一路教了我很多关于它的知识,我才做出选择的。”她做了个鬼脸,“我有笔记本。……”感觉说漏了嘴。,打住了话题。
“什么,你有还买呀?”陈满脸疑惑。心里在推敲着,隐约能感到点什么。
“呵。我去交钱了。你准备搬这些东西吧。我们买好了一切了,所有配件都已经包装好了。”他赶紧走向服务台。
“小姐,我们专售中心为客户送货上门,请问您是想……”服务员的热情表白还未结束,就被易晴晴那播音员似的声音打住。
“谢谢,不需要日后送货上门,我带了帮手过来,今天就提货的。这是前几天就开好的货单”她从手提包了取出一张提货单,递给服务小姐。“只是你们要帮我们把电脑搬楼下。”手续办好之后,服务小姐招呼了一个男青年,那人穿着印有本专售中心字样的上衣,帮他们把电脑搬到了楼下。
在楼下,陈放下手中的东西。男生在女生面前总是坚强的。
“我去叫辆出租车。你在这等一下。”
“嗯,谢谢呀。回头让我哥请你喝茶!”易晴晴说道。陈志豪心里翻腾了,都说美女心狠,今天算是见识了。
出租车驶在繁忙的街道上,他们两个人各想着心事,时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近学校的时候,易晴晴忙道,
“东校XX号楼停。”司机应了。陈志豪心里顿时雪亮,又不是个滋味,老大你欠我个人情。
司机显得和保卫科的人很熟悉的样子,没有留下什么证件。陈给他打了电话,让他在楼下等着,却没说什么事。周末的校园除了体育场上人满为患,其他地方竟也显得宽阔而宁静。东校的道路宽而广,和门前的公路差不多;路旁的灯,绿色带都很整齐。当出租车开到楼下时,他已经等在楼下。看到妹妹跟着下了车,也有点迷惑。
“老大,你妹妹给你买了电脑。”陈一下车,满脸复杂的表情,“你妹妹待可真好!”不知道他什么意思。把货物卸下车,易晴晴让车走了。陈志豪依然热情的帮忙,却只是抱着显示屏上去了,又说让兄弟们下来帮忙。
“哥!”易晴晴猜不出他会是什么表情,惊讶?气恼?……
“呵呵,真没想到你是在替我买电脑,”他笑着,苦苦的味道,“早知道的话,我不会让你买的。”语气中有些不乐意。“我就知道你会不乐意。不过今天你没去阻止,那也是默许的。”她道,心里想他下面会说什么呢!“还怪我不成吗?”
“当然不怪。哥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怪?只是这电脑也太贵了。以后有什么事还是先让我知道的好。”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她不好意思起来了。舍友们又下来提着剩余的东西上去了。
“让他送你?”他说,这样站这也太惹眼了。虽然在男生宿舍楼前时常有女孩子的飘动。
“你送!”她说的足够坚决。他想用陈的摩托车送她,她仍然拒绝了。她知道和陈没了下文,虽然心中有些失落,但一看见他,失落感就无影无踪了。
“用你的野驴送吧。”他骑上单车,易晴晴歪坐在后座上,前面他不让坐。一路上谈了些关于这次出行的乐趣。
“他是很帅。但帅的人多着去了!你还帅呢!”她在后面咬着嘴唇,哥哥对买电脑一事的表现太差了,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不过,他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种。”心里说我喜欢的是你这种类型。
他在前面控制住自己的思绪,鼻子嗅着淡淡的清香。东西校区直线距离不过十分钟的行程,但校园挺大,从他宿舍到她宿舍却骑了半个小时。他带着她,自然行的很慢,但也太慢!
“我觉得我们宿舍和你们搞个联谊不错。”他说。
“这注意好呀!”易晴晴显然有些兴奋,双手放到他腰上,碰到了他的痒筋。只感到哥哥身子一颤,又觉得一阵温热。“不好意思,人家太激动了。”又把手拿了下来。
“这有什么好激动的?”他笑道,“只是我那地方特别怕痒,碰不得的。”他们把时间约定了,易晴晴又变得眉飞色舞,讲起她们宿舍和他们班男生联谊的情景,说什么到时候我们把你们像他们一样灌趴下,一个人提一个人的耳朵,看有没有反应
……。
“累死了!”陈志豪躺在床上,任他人鼓捣着他的电脑,又有人和管事的人打了招呼是联通网络,费用当然由他付。
“得,也算不得什么,我没想到是这样!”他笑着说,心里依然有些激动,又想着母亲,“我回头说道说道她!”
“你小子别得了便宜又卖乖!”公子哥接过话,其他人也起哄。
“呵呵,那我真的说说她了,陈少爷现在可是一百个冤屈啊!”他开玩笑道。
“别。这是小事,你就别损我了,关键是我退出了,大公子,你自己追吧!”陈是无可奈何了,这还未牵上手,就累你如此,那以后还不是当牛马使唤。
“哈哈,我就说嘛,人家要求肯定特别,你太俗了。”公子哥笑道,“还是由我来做他的幸福使者吧!”
“小子别得意,就冲她对老大这片心意,连电脑都给买了,你八成也没戏!”陈挖苦道。公子哥似有所悟道。
“老大,这兄妹到底怎么回事?你得说清楚,电脑是什么概念,赶上一件嫁妆了。”
“哈哈,胡说八道。实话跟你说吧,她是继父的女儿,我后爸的女儿。明白?”众人这才放松了。他也知道像这样事情也没有什么需要遮掩的。
“喔,原来如此。那你继父相当有钱了,恩,别是富豪就行了。”公子哥道。
“听说……,这我也不清楚。我对这些并不关心。好像是个官儿!”他苦笑着说道,这时心似乎被什么扎着,挺难受,只是
面无表情。
“下个周末我们宿舍和她们宿舍联谊怎么样?”他忽想起这件事,岔开话题。没想到众人热情高涨,都同意。他的舍友们虽然都守着电脑,但平时没有抽烟的,这倒是一个不错的环境,虽然有时六个人打牌打到下半夜,也没见烟雾缭绕之态。六个人都能喝酒,唯潘晶喝点酒就“上脸”,但众人都说“上脸”者酒量最大。他们除聚会喝酒,其他时间一律滴酒不沾,这倒成了他们一个不言的约定,几次聚会后成了协定。
转眼到了周末,他们在“情谊饭店”餐馆里的一个包间里,欢跳着,这个包间有电视和DVD,可以供他们唱歌跳舞。十二人举杯拾筷,男女生交错坐着。两个老大互敬着酒,竟像各自领着一帮人似的,易晴晴坐在他的左边,很是兴奋,宿舍中是最小的,说话也最逗人。满堂酒杯声、喝彩声连连不断,这个男生祝福那个女生,没了刚开始的拘谨。陈天豪和老三坐在一处,两人天南地北、海东疆西的聊着,甚是惬意,竟都欣赏着对方,产生了好感,在桌子底下握起了手。易晴晴见这一大卖点,先是不说,等到三四十个啤酒瓶都空了,要喝白酒之际。猛地站了起来,摆了摆手,虽然自己喝了很少,但这一动作还是把头晃得眩晕,身体往旁边倾斜。易龙忙扶了一把,她打开他的手,欢笑道: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今晚有两个人愿意为我们来一首合唱呢?”她盯着老三,又偷瞧着陈志豪,两个人还有些扭捏。众人会意,起哄道,就等着呢。
“陈志豪和我三姐来一段呗!”易晴晴笑嘻嘻道。两个人有些不好意思,毕竟第一次见面,又被当众说穿,气氛有些乱糟糟的,要么各自罚酒一瓶,要么就唱。
“都是大人了,还害羞呀。我看你们还是唱一首吧。这又没有什么损面子的。大家都在兴致上呢!”易龙也趁机道。他们两还真勇敢。走到电视台前,找到一首会唱的,放开嗓子唱了一曲。众人在动情之处起哄,高声喊着“来个拥抱”。但他们还是没有。这时潘晶又干掉一杯白酒,看着他们唱完归来,心里有些动情,竟自有些倾斜的走过去,拿起话筒,来了首伤感的歌,大家猝不及防,女生们感动的差点掉了泪,他的声音竟比小任还伤了一份。唱到后来,众人都鼓起掌来,真个掉太平洋底了!
“我再为大家来一首抒情拙作。”这一点是易龙同好的,他和潘晶走得更近些,无非是因为两个人闲时写点儿东西,互相品评,或发表于网上。众人又是一阵攻击感动,这样的文采真该向文学方面发展了,那一句“泪为心流,而我心为你动”,感情很细腻。身为老大,她问他不唱一首吗,他说自己欠缺歌唱细胞,还是免了吧,她也就作罢,自己也不唱了。她心挺细,竟能想得这么周全。只是都是好友也没什么要紧的。众人酒足饭饱,所幸的是男生们也足够勇气,都没有趴下;令女生们心有不甘,不过时间已经挺晚了,显然没了机会。此时人们也都揉着发涩的眼睛,女生们一路欢呼着回了宿舍,男生们则你揽着我的腰、我勾着他的肩的回去了。
之后陈志豪和她们宿舍的老三关系确定了,为了庆贺,也为了谢谢易龙和易晴晴,两个宿舍难免又聚在一起了。只是不似以前那么闹了,酒多伤身伤肾伤神呢!不过易龙也太无心,妹妹的感情自然不顾,但她老大的情谊却也不闻,只让人家叹了口气,没有缘分呢。易晴晴明白哥哥的意思,虽非血缘兄妹,但也有损门面;只是她极力撮合的“两大结合”竟也没了下文,让她着实气恼。还是读不懂他的心,其实他不喜欢别人掺和的,如果自然发展,或许…………
第二章 初会网友 寒假惊瞥
易龙最近经常上网,不分昼夜了。一天晚上,因学校断线整顿,众人只好去了网吧,又是联机玩游戏,似乎网上的世界也只有这么一点吸引人了。他依旧选择聊天,查找资料,虽然也玩玩网游,他玩的是一款名叫魔域的网络游戏,主要魅力在于杀怪升级,体验杀人的快感!耳机响起了聊天信息的声音,好像有人加他为好友,他只好退出全屏,表示同意;但接下来的信息却只能让他退出游戏了。他对聊天特别神经,总以为那是一种获得。打开聊天窗口,见一个女生发出信息,应该是个女生,他想。
于是两个人聊了起来。那个女孩说失恋了,好像挺伤心的,让他陪着说话。问明原由,竟是她甩了人家。他或许因为听说师哥师姐们曾经的勇敢诀别,这刻倒真的同情了对方,安慰着对方,她说男友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上学了,所以她就和他分手了。他没经历过失恋,但总认为这不过也是一种生活经历,就像某次考试考砸了,大不了好好复习,下次考好便是;这次失恋了,下次再恋爱的时候认真选择恋友便是了。当然过于激烈的言辞自然不能明说,只是让她想开些,分手便是一种不适合在一起的证明一类的话语,用两只手指敲过去。过了不久,又一个女生失恋了,也是同校校友,她也足够疯狂,第一句话是失恋了,第二句话便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回答“无”,第三句话便是“做我男朋友吧”,汗颜,第四句话是“今晚在东西校之间的桥上见面,时间晚九点整”。他在这方面并无经历,更无经验,满头雾水,心里想,前一个或许让自己起了同情之心,那是因为她能清晰的分析这一行为,悲伤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一种失去。而这一个只能让他感到悲哀了。失恋到底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以让人疯狂至斯!他只好用自己模糊的心理学概念和她聊天。他和第一个女孩子聊了很多,对方叫宋玉,并留下了手机号;第二个叫宋某某。这时的他只给宋玉留了手机号。
就这样,处于大一的他,无所事事的他和她联系上了,而她竟是个在本校借读的高中生!令他很感诧异。后来他们又见了面;经过一番考量,他决定网恋!
他并不愚蠢,也并非无人恋他。只是他不喜欢平平常常的生活,不喜欢被动的感觉,和易晴晴相似,有着一种冒险细胞,最喜欢追求自己的感觉,对于这样的事情也算是了。不过毕竟事出有因,这似乎缘于那一个梦的结束。他长这么大,唯一坚持下来的就是给自己树立各种各样的目标,或称之为梦。梦破灭的时候,总会有一种失落感。
那是一件很令他伤恼的事情,他和高中的她联系上了,对方便是有着和林艳一样性格的人,初开始她对他的电话感到惊讶,心里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竟然会联系自己,后来渐渐和他熟悉起来,两个人能够比较轻松的交谈。他似乎太急了一些,不过他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经过较长的联系,他向她要了一张照片。这是他第一次问女生要照片,以前总不注重照片,以至于现在手里只有同学们的毕业照片,而其他的单人照片为零!但现在他总想要一张照片;她也轻松的寄了过来,只是心里默默的祝愿,千万别提起那种话题,自己现在很讨厌那种话题的,又想到高中的他沉稳而寡言,应该不会吧,暗自安慰。照片的到来,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的行动了。在这个躁动的季节,他把早已写好的情书装进信封,还是不敢直接表白的,这封信就像他的为人,真实不加丝毫修饰。她收到信后,看了又看,唉,年轻人总是这样,都变了。轻轻折叠起来,放进抽屉。想着妈**话语,思考着他们之间的距离,最终还是委婉的拒绝了。有人说爱情是用心感受的,是不能用头脑去思考的,或许如是。他只知道自己被拒绝了,粗心的他并不知道她内心的斗争,只知道她的言辞中包含着拒绝,从恋友直接到了普通朋友,也算个不错的结局,至少没成为陌路人。但在他,已是一个梦的破灭!既然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接受你的打算吧!他笑了笑,满是讽刺。
他们在放假的那天,见了面。批次却说不出什么了,只是顺着冬天的街道,把目光飘落在光秃秃的树枝上,一栋栋的楼房,还有在身旁忙着回家的人们。两个人在寒风中走着,好感或许就建在这个冬季吧!这个学期就这样的结束了,他们暂时停止了联系,因为她怕父母误会。易龙带着多种心情回家。
寒假占据着冬天里较冷的时节。冬天像上天的禁令一般,让人,以及万物都失掉了往日的色彩。人要尽量呆在暖和的地方,只是人们并不平等,有的要在寒风中养家糊口,有的却可以呆在有空调的房子里,睡着懒觉,还要发着外面真冷的感慨。以前的他家正如前者,母亲要工作,姐姐要工作,父亲亦或出次远门,不过近十年来大多呆在家里,睡在床上,被窝却时常冷着!他时而忙着学习,只是房间太冷,只好和伙伴同学们一起玩乐。冬天了的活动远不如夏季,不过他家西边的湖泊却是个宝。虽然在冬天显得萧条,但雪后的湖还是很漂亮的,而且有的时候还可以让人溜冰。
现在的湖水也结冰了吧。
第三章 生活就这样的改变了
放假的第二天,易龙和易晴晴同时回家。二人有说有笑。
“我说妹妹,你也太挑剔了吧。我宿舍那两个都是很好的男儿。怎么就看不上?”他笑着说,似乎不解,看着面前这个可爱的孩子。
“切,小男生。”她瞥了眼他,眼中满是不屑,又夹杂着几丝冤屈,他似乎没有注意。易晴晴也算圆了场,“他们都很好,只是不能给我安全感。女孩子都相信感觉的。”
“感觉,感觉,不解不解,”他纳闷道,“那他给了你感觉?纳闷。不如陈志豪帅,也不如那公子哥儿有势。……”他还未说完,就止住了声,看着睁大眼睛的她,忙改了口气,“不过他确实不错,我和他相处还感到不错,似曾相识。嘿嘿。”把眼睛移向窗外,哪里敢瞧她。
易晴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心想:“傻瓜吗?人家和你差不多优秀!”只是没有说出来。心想哥哥是故意装傻的。易晴晴拒绝了公子哥儿以后,便很快从体院物色到一个优秀的男生。虽说对公子哥儿不公,但也活该他的那副官腔,和高人一等的感觉;自己从小便从那种环境里长大,早被那种气息熏厌了,怎么会和公子哥有发展。这个男生与易龙有几分相似,只是皮肤更白些,显得更帅气,性格和他竟也神似。易晴晴选择的理由或许与这个哥哥有关吧。
…………
“见了她男朋友了?”舍友问。他刚才被妹妹请去陪着,说是和一个朋友吃饭,这时刚回宿舍。
“嗯,还一起吃了饭。”他说,脸红乎乎的。
“还喝了酒吧?真郁闷,我哪点不好,真没想到她说真的。这朋友肯定很优秀吧。要不连你这个哥的面子都不给?”公子哥愤然,还没平气呢。
“没办法。她们相信感觉,我也看不出优秀所在。”他说,躺倒在床上,“我们只是随便聊聊。”
“没喝多吧?到底怎么样?虽然我不牵挂她。但也的比一比呀!”陈志豪跟着说。
“我也没法说呀。一个鼻子两只眼的。以后见了就知道了。呵呵……”语气中充满了劳累,却在傻笑着。“我以为会是三头六臂呢?”潘晶调侃道。
“见?”公子哥儿猛敲了下键盘,他正坐在电脑前,“看了吃醋呀。况且天下这么大,不差一个女生。”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这么想,隔了会,又道:
“见怕是见不到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未失败过,就连一点点小事情,他都会做得认真,做到自己满意。可现在还没开始,就已经那个失败了。
“我妹妹是校广播台的,每天能听着声音。这么有名气,总有机会的。”他懒懒的道,“我也说不上什么,但感觉很熟悉似的,聊得挺投机,可惜学体育了。”“今天喝的也很多,以前可没这么喝过。”又道。
“得,见了再说吧。他们就只灌你吗?”公子哥儿气不打一处来,没话找话。
“没有。我不喜欢喝酒,你们也是知道的。第一次喝这么多。我也莫名其妙呀。”他慢慢道,像睡着了一般,呓语连篇。
“人逢知己千杯少吧!”潘晶又开了口。没人理他。
易晴晴的心思,他看得明白,但也得装糊涂!其实易晴晴自从见到这个哥哥后,就产生了一种渴望,她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不仅是他的外表,乃至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深深地打动了她。但她明白和他相爱已不可能,不说家里的反映,单就哥哥的行为也可以看出来。于是她就在校园里物色着和他有着同样性格的男孩。机缘巧合,竟然能遇到他,一个个头和哥哥差不多的男孩子,有着和哥哥相似的脸庞,可以说如果他们站在一起,肯定会有人认为是双胞胎。她在体育馆遇到的,帮他捡篮球的那一刻,从他的行动中,看到哥哥的影子。
“看什么呢?”易晴晴见他看着窗外,马上把自己好奇的眼睛随着他的目光,扭向窗外。玻璃上凝结着水汽,而窗外……
“下雪了!”易晴晴有些雀跃,随后想家乡是否也在下雪呢!她的头发正好挡住他的视线。
“嗯。”他应道,鼻子里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心里想着雪。雪是他的挚爱。在他眼里,雪圣洁雪孤傲,雪令一切冷清,却孕育着下一季的繁盛,这就是雪的魅力!雪可以让你敬而远之,却发挥着自己的力量,无所争荣。
“哦。”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欲言又止。易晴晴已被惊动,她的眼睛虽然看着窗外飞扬的雪,转瞬间被抛与车后,而新的又至;心里却挂念着这边的哥哥,此时听他说话,转过头,瞧着他,眼里满是期盼!
“有空和他打场篮球也不错。”
“和谁?”易晴晴一时间没有回过神,“和他呀?这个主意好!哥哥总是这么聪明。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个主意呢!到时候我给你们现场录制。”易晴晴欢快起来,似乎事情由她策划着,“比赛前一个星期我就在广播里宣传一番,到时候肯定不止你们学院的的人到场,掌声、喝彩声就有了。只等你们发挥了!”心里一阵欢喜,你还是要关注他的。易龙忙夸妹妹聪明,一个小策划了,气氛活跃起来。易晴晴以为哥哥吃醋了,要不然怎么打算和那家伙对决?想到这,心里闪过无数念头。
“不过,哥,人家可是体院的,人强兵壮。况且上次篮球赛,你们学院也输了呀!”她不无顾虑,怕弄巧成拙,显得很认真。然而谁赢谁输,她都无法选择。
“哈哈……,”他笑了起来,“没关系,上次大一好手都没有上。况且我们要比的话,自然有个规则。同级不说,最好是班级对决。我宿舍就有一支球队。上次我们学院是输了,但对我们来说,那是上一级的事情。过去式了。”易晴晴看着哥哥的笑容,痴呆了,面容相似,而这微笑却无法比拟。就这样呆看着他,弄得易龙心里感到不对劲。
“傻了?没事吧你,还是我脸上有什么?”他忙问,换上了一个认真的模样。
“哥,你笑起来真好看。你应该多笑笑的。以后不要总是皱着眉头。”她柔声道。让他一阵感动。
“嘿嘿,是吗?那好,我以后尽量笑。”他咧了咧嘴,靠着座椅,轻松的样子。……
七八个小时的归程很快结束。他拿着所有行李跟着她,刚才在车上还酣睡的人,仙子却雀跃着!唯一不足的是家乡没有下雪,她无法给他打伞。斜阳为什么还挂着?
“家在汽车站附近吗?”他问。女孩的行李也足够多了,他抗这两个包,拉着行李箱,虽然不重,但很不方便行走。
“不是呀,挺远呢!”她漫不经心的回答,眼睛不断的转换角度,“半年不见,真的变化很大!”接着又叙说着往事,和那位大姐、哪位同学天天逛街,满脸陶醉。汽车站位于市中心附近,据说不久就要搬迁了,迁到外环去。
易龙母亲已经搬到易晴晴父亲那边去了。这是母亲在他十一假返校不久后就告诉他的,为这易晴晴还邀他吃了饭。母亲还说让他照顾妹妹,和她一起回家,那时他们已经相识。不过他们今晚去的不是易震中现在的住所,而是这半年装饰好的一栋房子。
“什么?那还不叫车呀!我这样很麻烦的。?”他在后边说。
“家离这挺远,不过咱爸在汽车站附近,也说不上附近,应该说市河附近买了房子,今晚去那儿。明天咱爸爸到那儿去接我们。”说着,她突然冲着一个人高声叫着,“钟叔叔……”原来有人接。虽说车站附近尤其是车站前门附近不准停车,但所谓的钟叔叔还是停了。车站门前的公路拥挤,公交车、私家车的速度比行人的还要慢,而自行车、行人却可以游刃有余了。一个中年男子随着妹妹的招呼,走了过来。易晴晴又指了指身后的哥哥,那人见状忙跟过去,局长说了,公子一起回家。
“少爷,我来。”他一听这个称呼,头脑懵了,身子一下倾斜,手臂一松,两个包顺势往下滑落,那人眼疾手快,展臂接着,一只胳膊夹起两个包,又来取他拉着的行李厢。
“嗯,这个我拿吧。”他从惊讶中醒来,对正要从他手上拿走行李箱的人说道,语气平静而温和。对方拿不动行李箱,只好松手,心想好大的臂力。
车子很快从用尽的车群中钻出,驶上了外环的滨河大道。这时天色渐暗,路灯也亮了起来。
“下次买个行李箱就方便了。一只手拉一个,就不用扛了!”易晴晴的神情说不上是认真还是调侃。
“嗯,我这免费劳动力,你还打算常用呀?”
“不用白不用。”……
十分钟的便到了目的地。
“小姐,少爷。”司机说,“局长吩咐了,这是钥匙。”递给易晴晴一串钥匙。他一听到那人喊他少爷,脸就发烧,面色也凝重了,心里一阵不舒服。他们下了车,易晴晴一蹦一跳的走向房子的大门。龙宗花园,名不虚传!他看着这个地方,没想到自己竟这么快就要住进市最新最豪华的别墅区。,因为新,开始建的时候就被炒的炙手可热。
“傻瓜哥哥,还不快吧行李拿进来。”易晴晴站在门旁,对着呆立着的他道。司机已经夹起来了包,他忙提起行李箱。
“没什么事情了,钟叔叔,你回去吧。”他对那人道,虽叫着叔叔却没感到多少热情。
“好的。那小姐,少爷。我先回去了。”他忙应道,“有什么事情直接联系我就好。我在附近住着。”
“哦。你不接我爸了吗?”易晴晴有点儿着急的样子。
“局长吩咐了,明天八点去接他。只是怕临时有事,所以让我在这边等。”那人回答的很有礼貌。只是他不习惯这种处世态度,这并不是封建社会,可是上下还是那种关系,当然这种关系较之以前大不相同。毕竟人们自由了!他处世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的地位而改变自己。
“嗯,那您回去休息吧。小姐由我照顾,不用担心了。呵呵。”他回答道,显得很尊重对方。
“你为人这么客气呀。”妹妹笑着说,让他感到别扭。
“习惯了这种态度。”语气竟也淡淡的。
这是座不错的别墅,位于龙宗花园的第一号,这一区为A区,名曰“静苑”,虽说是第一号,但却不是距小区门最近的,位置挺偏,周围栽了很多的树,。龙宗花园位于市河的西边,距现在的汽车站不远,而距市中心就更近了,当然地走内环路。东边的河流便是本市的代表河,水势大的时候也可以宽越千米。乘舟冲浪也很不错。易龙对小区了解甚少,对这条河却挺熟悉,因为河对面便有一所校园,他的高中生涯就是从这座校园里度过。
小区周围已跟着建立起了各种服务设施,交通便利,坐五分钟的车可以到市人民广场。城市的繁华,灯火的旺盛,在这里颇有感受,你还要什么内涵?现代化的一切足以让过得充实,即使那没有多大的意义。
易龙在房子里转了几圈,看了个大概,房间里什么也不缺少,家具崭新而整洁。
“仅门就有七八扇,房间也不会少于七八间。再加上这个大客厅,再加上小花园,地皮足够大了,而这房子也得一百五十平方米吧!一平米也得近万了。”易龙心里甚为惊奇。
“这房子多少钱一平米?”他问。站在沙发旁边,看着她。
“七八千吧。具体我说不清楚。”她懒懒的道。双腿盘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你先洗澡,我先洗呀?”她问到。她没想到这房间还有热水。
“女士优先。”他看着房内摆设,“啧啧,你爸是个局长。这栋房子只买下来,就得一二百万,再加上摆设、家具,二百万元吧,真够舍得。”
“什么呀。你的意思是我爸贪污了?”她真有些不屑了,对今天他的表现十分不满。心里却一阵难受,“我爸有个铁哥们,我们得叫他叔。你根本不会知道他有多少钱。爸说他经营着多个行业,有自己的公司,每年进账不知道会有多少个百万。这房子也是叔帮爸买的。你要是感兴趣的话,就找他们理论去吧。”
“我去洗澡了,懒得理你,不准偷看。”语气温和了许多,真是说变就变。
“我是那样的人吗?”他只能陪着笑脸了。心里却有个挥之不去的影子。看着她走向了洗澡间,又把门关上。
“对了,别我爸你爸的,是咱爸!”她从门缝里露出脑袋,又迅速的缩了回去。只听到门锁动的声音。
易龙看着眼前的的一切,又高兴又不是个滋味。高兴是因为母亲终于可以过上幸福的日子,至少是轻松的生活,但他想到父亲,心里又不是个滋味。只是生活就这样的改变了。
易龙洗完澡的时候,晴晴已煮好面。
“呦,好妹妹。你还知道哥哥饿呀!”他惊奇道,他坐车时不敢吃一点东西,除了晕车药;这事也怪,经常听人说吃了不晕车,而他是吃了饭必晕车。所以一天下来只嚼了几片口香糖,喝了几口水而已。而妹妹却吃了不少的零食。
“废话呀。人家可不像你,不知道关心人。不过我也饿呀。快过来吧!”她颇为自得,为他摆好了碗筷,心里又一阵甜蜜,妹妹前面加了个字……。
“谢谢呀。下次我做给你吃,”他笑道,拿起筷子。
“你?”她有点懵,突然想起他好像说起过自己会做饭的。脸登时红了,“早知道就让你做了。我做的不好吃,将就着吃吧,哥哥。嘿嘿……”她以前哪里会沾这一手,平时连厨房也懒得进,心里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嘴上却这么说着。
“嗯,可惜晚了。”他笑着道,“这么大房子,总不会空着吧。”他有些不解。“不是啦,年后全家都要搬过来的,咱爸可能要升副市长了,而且听说不久就要扶正的。所以这栋房子乃是为两件喜事所准备的。”她见他转移了话题,没有咬着做饭一事,也就轻松了许多,此时满脸骄傲地说。
“那另一件喜事便是咱两家合一了?”他问。
“哥哥真聪明。呵呵,是的。”易晴晴忙让他吃饭。
“哦。”他也没再说什么,把头埋到碗里,心里隐隐的痛。易晴晴怎么会想到她的话,触动了他的心呢!面条煮过了,像面糊一样,只是有茶水送下。
“怎样,哥?”妹妹把筷子放进嘴里,睁着大眼睛,看着他,眼睛里闪着某种期待。
“很好,不错呀。我得夸你了。呵呵”就冲着妹妹一口一个哥的份上,他也要找些好的词语。
“呵呵。真的,哥?这可是本姑娘第一次煮面呢!没想到初战告捷。”她高兴了。
此时天已黑了,只是灯光更亮了。收拾了碗筷。易晴晴要到河边散步,他只好陪着。冬天虽冷清,城市的夜景还是一片热闹。河里已结了冰,不过肯定很薄的,而且河中间的水肯定没有结冰,这样经过路灯照着,还是反过了光芒;河边没有逗留的人,若是夏季,沿河走廊、栏杆处,都会聚集着人。傍晚也会有年轻男女们谈情说爱。不过河东岸却是一片黑暗,没有多少灯光,只因为高高的河堤种满了树木,不过树木背后还是一片热闹的,他想,不知道那大片的桃林还在吗?是否随着滨河大道的建设而被砍伐了。东岸相对于西岸来说,显得荒凉而幽静,他那时候就喜欢在那个地方穿梭,顺着陡峭的河堤,那条挂在坡中间的窄窄的路,寻找着攀登的感觉。而今晚的他,除了累乏以外,什么也感受不到,谁会傻到在冬夜出来散步呢?这样的风。
“咱们溜冰吧。”妹妹说着就要顺着一个亭边的台阶下去。“算了吧!”他抓住她的手,她的动作停在了半空,“我们还是回去吧,天虽然冷,但这样的大河总不会结很厚的冰。况且天黑夜风高的,小心感冒!”她从他的手里感动一股暖气,同时伴随着不可抗拒的力量。
“呀,我的手,”她叫道,“你轻点,想谋杀呀!”他忙松了手,“我太激动了,不好意思啊,……”这时候的他总找不出词儿,好像犯错的孩子羞红了脸。
“我们回去。”他拉着她的手迈步走出亭子。她从她的语气和动作中读感受到不可违扭的力量。只好小跑起来,在他身后左右摇摆,小声叫嚷着。
一夜无语。只是他失眠了,看着黑夜里的天花板,想了许多,生活就这样的改变了,也太大了些!只是没有给自己很充足的时间,命运,哼,真的很无奈呀!而她躺在自己的小屋里,心里怦怦的跳,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总有一种冲动,满脑子里都是他的音容笑貌,还有他思考时的眼神,似乎世界都已不存在了,在他眼神了读不到任何东西,很奇特,你或许以为他在盯着某件东西发呆,只是等你移走了那件东西,他还是那样的看着。她走下了床,在客厅里走了一圈,听不到任何响声,只有自己的裙角触着地面,窸窸窣窣,还有那均和的钟声。而他凝神听着这细小的声音,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在钟声变得清晰的时候,一切都归于沉寂。她不知道自己是失望还是庆幸,走回自己的房间,打开笔记本,写了点东西,睡了。
次日,他们很晚才起床,也许昨天太累了,竟被妹妹叫醒了。他在凌晨四五点钟才有了睡意。刚起床不久,便听到门铃声,他一看表,原来已经快十点了。
“爸,你来了。妈呢?”易龙在屋里听到易晴晴这么说,赶紧出来。
“你妈在家准备饭菜呢。我叫你们回家吃饭。昨晚睡得好呀?”易震中用洪亮的声音回答,声中不无慈祥之意,一只手搂着女儿,另一只手抚着她的头发,“想爸爸了吗?”
“女儿都想死你们了,送电脑时你也不去看我,”易晴晴撒娇道。
“哈哈哈……。好女儿。爸爸也想你呀。不过有些忙嘛。”易震中安慰道,“你哥呢?”“切,要去的话也是看我哥的!”又是一阵笑声。易龙出来了。
“叔,您来了。”易龙看到一个高大魁梧的中年男子怀抱着妹妹,忙说道,语气颇为中肯。易震中听到这话,身子微微一颤,想到夫人在家对他说的话,母子虽连心,却还是猜不透他呀。易晴晴感到父亲的身躯颤了一下。
“嗯,起来了。我来叫你们回家。”易震中笑道,情绪没有什么变化。
“哎,哥,你怎么不叫爸。”易晴晴感到莫名其妙,显然对他的行为不满。
“晴儿,不要乱说话。”易震中毕竟见过世面,经历过人生事故,“你哥一时改不过口也很正常。只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嘴上这么说着,但心里毕竟不好受,心想有多少孩子想认我为父,我还不乐意呢。你小子不乐意了?是个好小子,有前途。
三个人上了车,奥迪A8,显然是公务车。司机明白眼下情形,开车回家。车上的气氛有点闷,易震中问了问上大学的感受和学习情况,这虽然由易晴晴每隔一个星期汇报一次,但他想让气氛变得融洽一些。易晴晴眼珠子一转,也只有她能打开众人的话匣子了。
“爸,我们不是都汇报了吗?大学就那样了。我的生活还可以了,参加了学生会,并在广播台工作呢。我哥哥当班长,不过以哥哥的能力,我敢说当学生会主席都没有问题,他当学生会主席,我做新闻部部长才有意思呢!是不哥?”易晴晴撒着娇。
“妹呀,可别让哥飘飘然了。我那两把刷子,谁不知道呀。”他谦逊得道。
“哈哈……”易震中洪亮的笑声响起,“参加一些活动很好,能够锻炼锻炼。”看着这兄妹两个你争我嚷的,心里也感到高兴。他似乎也在驱赶着沉闷的空气,尽量保持着轻松。很快他们到了一个独院的三层楼前,车子转入院角。
“回来了。”母亲开了门。他看到母亲,心里就轻松多了,母亲比以前显得年轻了些,不过是多年的印记还是保存着。
“妈!”易晴晴抢先和妈妈来了一个拥抱,当真是亲**感觉,似久别重逢,日思夜想中见到的感觉。母亲也就激动起来,双手抱着女儿。“好女儿!”连声喊着。
“妈。”他也跟着喊了只是声音被淹没了,似乎这不是他的亲妈。
母女俩抱着对方,足足一分钟。他继父都看着两人,一个眼里充满迷惑,一个人眼里充满欣慰。母亲的怀抱永远是温暖的,易晴晴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母亲,这一刻迟到了近二十年了。易震中用眼光盯着他,似乎在说咱爷俩也来一个拥抱吧。但他只是看着她们,似乎并未察觉。看得出众人都是高兴的。
“好了,回头你们再亲热吧。把我们爷俩晾在这冰冷的门口,也好意思?”易震中让众人回客厅,易晴晴还有点不乐意,眼角似有些湿润,抱着母亲进了客厅。
“真要为这个新家感动了。”他想。反吃得还算轻松。吃完饭,全聚在客厅里聊天,这是两个大人看着两个孩子斗嘴也感到甜蜜,气氛和谐而又温馨,原来家是这样的,易龙感叹道。易震中也觉得这个气氛很好,对儿子的态度也很满意,虽然不叫爸,但是孩子性格很好,能控制自己的感情,这样的人要是竞争对手,那就可怕了。
没过几天,姐姐也回家了。姐姐已经和家里人很熟了,俨然一位局长的千金,开口爸闭口妈,现在张口又是妹妹又是弟弟,显得很亲密。女孩子在一起总是有无数话题。
“姐姐好漂亮啊。”妹妹不无羡慕地说,姐姐的漂亮在于全身的搭配,显得精致而没有一丝的多余,再加一身时尚服饰,一个时尚发型,倒像个漂亮而有时尚的女人,姐姐的梦想大概是先成为一位白领吧!
“和妹妹比就被比下去了。”姐姐也是真心的。
第四章 回老家
“你回去干什么呢,又没有什么事情。”妈妈整理着衣服,抱怨道,他只是应着什么也没说,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事可做。因为他打算回老家住几天。他实在不愿呆在这个比较生疏的地方,除了和妹妹一起倒出玩耍外,就是一个人呆在书房看书,继父是个有品位的人,书房里有很多书,以他某个年龄阶段为划分依据,分别排二十、三十、四十岁的书架上,二十指二十岁以前的输,三十、四十也是以此计算。不过失掉了与老伙伴、老同学在一起的乐趣,终究颇有遗憾。而妹妹有时又总是领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据说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可以说是形影不离了。半年时间不见,除了无尽的话题,偶尔也奏钢琴,一人出一只手,那么默契;这样更好妹妹就可以将更少的时间放在他身上来了。只是易晴晴总是有所暗示地让他陪着,让他欣赏她们的演奏曲。他有时也可以静下心感觉到琴声的动人,那是一种自然的声音,鸟语花香,风动影移,清泉潺潺,鱼儿畅游……只是他看着两个陶醉的女生,总感觉自己在这里不够协调。
易晴晴的密友叫薛中菊,易晴晴经常在他面前提起她。这个女孩比妹妹高三寸,比自己矮半头,个子很高了,且身材很好,亭亭玉立,如仙女下凡。只是性如其名,“雪中之菊”比雪还圣洁了几分,还清香了几分,可能有点儿忧郁,天生两潭愁波闪烁,心无浪而眼中生情;平时两道弯眉紧促,性忧郁而眉中带恨。只是和妹妹在一起时,才能畅谈,展颜欢笑。看来易晴晴并不像易龙想象的那么娇嫩无知!他们三人在一起时,起初对方还有拘束,但可能妹妹说了关于他的事,所以她的心还时敞开了,三人在一起也还算过得愉快。
“要是他当了我嫂子该多好呢?”妹妹有时对这哥哥傻傻地说。这时易龙总是用手刮她的小鼻子,笑她痴。
“我说的是真的。哥,她对你也有好感呀!”妹妹急道,似乎认真了。
“他太优秀了。我猜不出她的心思,她对我的好感也会渐渐消失。她的心太深了。我根本就无法开启!”他辨道 .
“你就是喜欢把人看作复杂的载体,你就是自私。”妹妹有点儿恼。
“这点我承认。只是我习惯了这样,该也该不过来了!”他说,总不能和妹妹吵架吧。然后妹妹就又讲一大堆道理了,什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什么要又善于发现的眼睛。他只是无奈的笑笑,为何不能顺其自然呢,何必操之过急。他对优秀的人总是先保持一定的距离,然后慢慢发现观察而不是盲目追求。
这是电话铃响了,易晴晴接了电话,后来听她的语气中充满了失望。而此时母亲已收拾好他的行李,走回客厅了,他也提着包进了客厅。
“怎么了?晴儿,不高兴?”母亲关心的问坐到她的旁边。
“薛中菊走亲戚去了,说是看望姥姥不能陪我了。”她说,显然有些不高兴。
“没什么啊,过几天不就可以了吗?”母亲安慰道。
“哎,哥!你带我去你们那儿吧。我看看你过去是怎样的?”妹妹忽然想到这一事,精神起来。
“那地方你呆不了!”他说,“况且,你去也不合适。”
“那又怎么了?”易晴晴娇嗔道,“听说你们那有一个好大好大的湖。人家好奇吗,妈,你就让哥哥同意吧。”又转向母亲。
“你就让你妹妹看看吧!不过晴儿你可不能在那住下。那地方太寒酸,你受不了的。”妈这样说着。
“这……”他犹豫着。
“妈,你看哥……”妹妹又嚷道。
“好吧,我服你们了。”他说,“不过你看过之后就得回来。”
“这才是我的好哥哥!”易晴晴高兴道,拉着母亲的手,到别的样子。心里想着,回不回来还不是我说了算呀,反正我去了,哈哈!
司机已经等在外面,他把局长送走后又赶回来的。局长已经吩咐过他。东子从中桥驶向东方,两人似乎都有心事。大约一个小时以后,车子停在了老家门前。易龙让司机在下午接回继父后,再来接妹妹。但妹妹死活不肯,不让司机来,一时间司机不知道听谁的好了。易龙心想时间还早,到时再说也不迟,也没有反对。于是对司机说“如果需要您的话,到时候再联系吧!”司机对这个礼貌的贵哦公子有一层好感,连忙答应,倒车时差点撞到门旁的银杏树,巷子有一点窄了。
行李被放在门前的水泥地上,易龙领着易晴晴来到西边,河水结了冰,却还是碧绿,现在想一块玉一样!妹妹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湖,不断感慨着,又想上去走走,却被他制止了。不过农村毕竟是农村,况且这又在村外,巷间房屋并不整齐,茅厕也有建在外边的,牲口的粪堆也堆在屋后。只是街道还算干净!不过,如果没有离开过这里的人,起先都会以为他们身在山村中,但渐渐知道其实“森林”很小,外面都是绿油油的麦子!
冬天的湖没有什么景致,而周围的树叶是光秃秃的耸立着。
“你们这儿环境挺好呀,夏天就好了,可以度假!”易晴晴想着夏天的情形。
“嗯,每年也有来我们这儿游玩儿的。”他说,“不过以现在人的眼光,这些房子只怕丑陋了。而且有点儿靠水无山,也没有多大的开发前途。”心想,如果把乡村都盖成别墅那样,街道等都建设整齐,也可以称为远近闻名的度假村了。
他们进了院门。院子里种了很多果树,有一棵架起来的葡萄树,修剪过的苹果树、无花果树,一颗石榴树和一颗尚未成熟的柿子树。这些都在院子的西部,北边堂屋和大门之间的地面上打了一层水泥,无法栽种。这些果树虽然有些拥挤,但也还是足以生长的。
“院子里还种了这么多树呀。”易晴晴感兴趣的说。“对呀,这些有的是早些年种下的,不过有的年数也不久。门外东边的白果树已经有碗口粗了,你猜猜种了几年?”
“五年?……八年?”她见哥哥摇头,连说了两个数字。
“十一年了!”他不无感慨地说。十一年了,一棵树也是看着长大的。这棵银杏树是母亲在路旁拣到的,有人挖了它,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把它带走,或许那人慌忙中,掉下的。况且那时这棵树只有手指头粗。
易晴晴进了屋。看了看摆设,微微皱了眉,这房间不分起居室和客厅,一层布分开了。
“这就是我住了十几年的房屋。内部结构简单,只有四方体的一间。不像现在的楼房和独院的平房。都是分起居室和客厅的。”他早就看穿了她的心思,“我想你没到过这样的房间吧。”他知道这样的房间,不会让她有逗留之心的。
…………
“大哥在家吗?”他喊道,领着妹妹到了隔院。里面有人应答。
“走吧。”他推着她往前走,因为大哥家养了很多狗。这个地方很多户人家都有养狗的习惯,不过可别以为是在养宠物呢,养狗的主要目的是看家护院,第二便是做狗肉。现在这个地方的狗肉是市里闻名的,连广告词都有了,譬如,狗肉滚一滚,神仙坐不稳;闻着狗肉香,和尚也跳墙。
“呦,放假了。”屋里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男孩接着道。还有一个女孩也忙站起来。
“玲也放假了?”他看着那个女孩道,“我给介绍一下,这是我那个妹妹,叫易晴晴。”
“嗯,听你婶子说了。”大哥忙让着座。这是他同宗的一个叔家,同宗可能是他爷爷的祖父也是他爷爷的祖父,这已经是四辈子上的事情了。他为何领她到这儿来呢?因为叔家也算媒人了,帮他母亲牵的线。他母亲在他临行前,让他领她去叔家看看。
易晴晴看了房间摆设和城里人的没有什么区别。房子虽然是瓦房,但现代化的设施很齐全。
四个人毕竟都是年轻人,又都上着学,分成两队,聊了起来。男人间自然是体坛了,况且电视里正放着火箭队的比赛。而那两个女孩我就不消说了。
“今天中午你们在我家吃饭吧。乡里村间将就一下。”大哥客气道。易晴晴知道这话对她说的。
“什么呀。大哥也不用客气。都一样了。”她忙借道,拉着堂姐的手。
大哥给饭店里打了电话,订了几个菜。
“叔婶呢?”他问。“都忙呢!看见院子里的狗了,你叔每天五更起三更睡。天天开着三轮车进城下乡。”大哥说道。
易晴晴很高兴,心想哥哥这门亲戚怎么都产帅哥美女呀,这个大哥比我哥还成熟稳重呢;这个姐姐也比我还漂亮呢。大哥在南方上大二,堂姐在本市上学。和他们兄妹差不多。
“哥呀。你们这亲戚怎么都这么有魅力呀。还这么热情,礼貌。真想不到。”回家的路上她问哥哥。
“呵呵,是吗?过奖了。关键的是这方水土的养育。”他说。他也不说什么了,她就跟着。他们围着湖走。
“跟你讲讲这个湖的故事吧。”他走着,想着从那儿说起,“跟你讲讲这个湖的水和草吧。”易晴晴当然很高兴。
这个湖最奇的地方就是水草,水草的品种不但多,十分茂盛,而且有的水草的颜色很奇特。从靠近土坝的水草来说,简直是奇而又奇了,水里的草和地上的草差不多,颜色相同,枝叶相同,不过地上的草根并不深厚,而湖里的却长而细。在这边有一条路,延伸到湖中,相同的是两边对称,湖对面也有一条路,延伸至湖中,不顾只是各自延伸了一百米而没有相连。不过由于湖很大,再者,湖泊从这儿开始,那条路他没有走过,因为那已经是临市的地盘了。这条路对小时候的他们来说,不知道充满了多少魅力和神奇,或者说是险恶,因为那时大人总是教导孩子们不要接近那条路。不过等他们这群孩子懂事以后,大人有带着他们去走那条路。原来奇妙处在于湖中的水草和湖水的颜色,它们与路上没有太大区别,而且湖水和地面平行,永远看不出水多了还是少了。夏天的时候,如果不仔细查看,真会当作路走过去,而路两旁就如高山之峭壁,深不见底,所以大人们担心的是他们会掉下去,等他们学会怎样游泳的时候,才让他们去了解这一切。他长大一些后,很喜欢沿着这条路,走着,走到深处,唱着,还要来一番自我激励。看着湖水,他想做这样的人,有时波澜不惊,有时顺风摇动,任我而行,无拘无束。那种幽静可以被芦苇荡的鸟儿打破,或者那傍晚的蛙鸣;那种奇特也可以因此产生。周围是水的感觉真得很奇妙,有时你只会感到安全,平静;有时却很害怕。
妹妹让哥哥的故事感动着。他们往回走了,司机在等着。……
“哥,我真的不想回去。”她又重拾话题,“我还有很多话要和那个姐姐说哩。”
“不行了。叔打电话来了。必须回去。你想惹叔和妈生气吗?”他认真得到,没有开玩笑。他不曾改口叫爸。
“我不想呀。”她不高兴了。但知道也没有办法了。
“以后还有时间的,妹妹。”他笑着送行。“嗯。”她有些不舍,扮了个鬼脸演示她的心情。
送走了她,他松了口气。只有家,才能让他真正的感到宁静,让他不受拘束。接下来的几天,他和伙伴们天天玩耍,扑克牌,篮球;天气实在恶劣的时候,他就呆在那个叔家,看着电视,和大哥大姐谈天说地。堂姐大他三个月,就像他大易晴晴一样,不过他始终没有叫姐姐,实在开不出口,毕竟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初中又在一个学校,两年时间在一个班学习。他们话题比较多,再加上同学聚会,拜访老师,也算小忙了。任地里的麦子在寒风中成长,在雪下面积蓄力量。农村的冬天,静而冷,一切都像冰冻的湖水,即使那水中还有绿色的草。放过这边不谈。
易晴晴上车后,心里一种失落感,从未这样的想念一个人。怪不得哥哥初次见我就没有多大的反应,从小就呆惯了那种好的环境,看着漂亮的姐姐们。唉,兄妹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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